个人账户分类管理进阶:银行网络金融业务潜力或释放
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再获改进。近日,央行发布了《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个人银行账户开立、身份认证、账户使用等方面作了优化改进。
事实上,早在2015年,央行便下发了相关文件,将银行个人账户分为Ⅰ、Ⅱ、Ⅲ类不同权限等级的三类账户予以管理。本次《通知》的最大亮点在于,强调进一步发挥Ⅲ类户在小额支付领域的作用,推动Ⅱ、Ⅲ类户成为个人办理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小额消费业务的主要渠道。专家认为,推广应用Ⅱ、Ⅲ类户或将推动银行网络金融业务潜力得到极大释放。
账户分类管理进阶
央行支付体系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63.47亿张,同比增长8.9%,发卡数量增速首次从两位数下跌到个位数。业内人士认为,我国银行卡发卡量在经历了10余年两位数以上的高速增长之后或将迎来“拐点”。
值得关注的是,银行卡发卡数量的下降与央行推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不无关系。2015年12月,央行启动个人银行账户制度改革,将银行个人账户分为不同权限等级的Ⅰ、Ⅱ、Ⅲ类账户。2016年9月,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每个人在每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2016年11月,央行发布的《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账户分类管理。
专家表示,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深入实施,个人冗余银行卡将逐步减少,存量客户争夺战将日益激烈。在经济增长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转换的背景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将逐步关闭“账户数量快速增长”的大门,同时开启“客户精细管理”的窗口。
“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反映良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开立Ⅱ、Ⅲ类户的意愿较为强烈,开户数量和业务办理快速增长。”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提出,Ⅱ、Ⅲ类户开户和使用的便利性还有待提升。这也是本次《通知》下发的主要政策意图之一。
《通知》明确要求,2018年6月底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实现在本银行柜面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远程视频柜员机、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Ⅱ、Ⅲ类户开立等业务;2018年12月底前,其他银行应当实现上述要求。有专家认为,这将极大地便利个人开户手续,简化银行操作,提高开立Ⅱ、Ⅲ类户的效率。
重点推广应用Ⅲ类户
那么,各家银行是否已经做好了落实《通知》要求的各项准备?
交通银行相关负责人向《金融时报》记者透露,该行在2017年已经实现通过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智易通”等渠道办理Ⅱ类户开户,而Ⅲ类户则计划于2018年一季度实现在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户。
就记者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大多数银行的Ⅰ、Ⅱ类户开户量占比基本持平,而Ⅲ类户的开户量则占比极低。对此,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解释称:“此前,Ⅲ类户和Ⅱ类户相比,除了限额不同以外,没有任何区别,所以没有必要做Ⅲ类户。”
而通过对比《通知》与此前央行下发的账户分类管理相关规定,记者发现,此次《通知》重点推广应用Ⅲ类户。这一点从放宽Ⅲ类户的使用限制中便可见一斑——Ⅲ类户账户余额限制从1000元提升为2000元。
“随着小额支付日益普及,原来1000元的限额可能已经无法满足用户的支付需求。”某股份制银行网络金融部员工表示。据测算,2017年,银行卡跨行交易(剔除房产、汽车、批发、投资理财等大额消费行业类别)单笔2000元以下的笔数约占81%。专家表示,提升Ⅲ类账户余额上限至2000元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日常小额支付需要。
那么,从2015年央行将银行个人账户分为不同权限等级的三类账户,到如今重点推广应用Ⅲ类户,个人银行账户管理的进阶体现了怎样的政策目的?
“央行重点推进Ⅲ类户体现了监管层对规范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即‘零钱包’的鼓励,特别是对目前新兴移动支付的认可与鼓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李虹含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点推广应用Ⅲ类户,也是在零售金融业务层面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更多互联网金融化产品的创新与移动金融领域的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在账户开立方面,在确保实名制底线的前提下,《通知》大大提升了Ⅲ类户的开户便捷性——“个人开立Ⅲ类户时,可暂缓出示身份证件,只需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即可开户”。
推动银行释放网络金融业务潜力
本次《通知》引发市场关注的另外一点在于,此前无贷款功能的Ⅲ类账户权限被放开——“银行可以向Ⅲ类户发放本银行小额消费贷款资金并通过Ⅲ类户还款,但Ⅲ类户不得透支”。在此之前,只有Ⅰ、Ⅱ类户有此权限。
“随着互联网金融与移动金融的不断深入发展,银行业务离柜现象越来越明显。如何能够在线上服务更多的金融消费者并为银行争取到更大的零售业务空间,成为各家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李虹含认为,允许银行向Ⅲ类账户发放本银行小额消费贷款,一方面拓宽了个人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也给银行带来了拓展小额消费贷款业务的更多机会。
业内人士认为,账户分类之后,银行卡的“虚拟化”和申请渠道的“线上化”能够极大地释放银行网络金融业务潜力。原因在于,从三类账户的属性和区别来看,经过面对面确认用户身份的Ⅱ类户除了特定交易有限额以外,和Ⅰ类户并无区别,可以满足客户几乎所有用卡需求,且具有易注销、易管理和安全性更高等特征。Ⅱ类户将引领银行卡结算体系逐步步入虚拟化时代,没有了实体银行卡的束缚,银行线上业务的潜力将得以充分释放。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尽管个人银行账户分类已经启动1年有余,但许多持卡人仍旧搞不清楚Ⅰ、Ⅱ、Ⅲ类户有什么区别。“各家银行应当在网点发放宣传页或者通过手机银行推送相关信息,让用户了解什么是账户分类以及如何使用。”北京市民贾先生对《金融时报》记者说。
《通知》明确要求,加强Ⅱ、Ⅲ类户宣传。银行应当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和营销活动引导个人开立和使用Ⅱ、Ⅲ类户,加强Ⅱ、Ⅲ类户对于保护银行账户资金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培养使用Ⅱ、Ⅲ类户的习惯,提高个人对Ⅱ、Ⅲ类户的认识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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