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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道监管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票据类信托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国家的信贷调控带来影响,这或将倒逼监管层进一步出台政策。
在央行的社会融资总量统计框架之中,银行承兑汇票是表外融资的一种重要类型。为防止银行通过票据业务腾挪贷款,银监会在今年6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为切实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要求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会计科目设置与执行的规范性、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贴现资金流向和合规性及是否通过票据贴现逃避信贷规模等。
严查票据融资的效力得以显现,从央行发布的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可以看出,今年前三季度,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9825亿元,同比少增9843亿元,二季度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33万亿元。
银监会的规范使得银行票据业务受到极大影响,于是银行借道信托公司,票据类信托产品“粉墨登场”。
不仅如此,信托公司在做此类业务时也并未受到政策太多的限制。在去年8月银监会发布的《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到,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上述比例已超标的信托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该项业务,直至达到规定比例要求。
对此,有分析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票据类信托的确有融资的特点,但是归类是划在投资一类,因此不受30%比例的限制,银监会虽然对银行的票据业务进行规范,但信托公司是非常灵活的,可以设立类似的信托计划,进行票据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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