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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信托公司为数不多的外资股东纷纷撤离,而今行业再次吹起鼓励外资引入的春风。
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针对信托行业,易纲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鼓励在信托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证券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多位信托公司高管对国内金融行业的开放态度表示欣喜,同时也表示,对于鼓励引入外资将产生的实际效果还有待验证。
信托外资股东撤退潮
外资股东撤离已成为近年信托行业的一种趋势。
记者调查发现,截至2014年底,有外资股东参股的信托公司尚有11家。2015年底,参股信托的外资公司降至9家。如今,具有外资背景的信托公司仅剩8家,且不少出现持股比例缩水。
据记者了解,外资股东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淡出”国内信托业:一是在新一轮增资潮中,选择放弃增资,股份遭遇稀释;二是主动减持,甚至全部清仓退出。
按照2007年由银监会发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单个境外机构向信托公司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且其本身及关联方投资入股的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
2015年银监会发布《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国内信托公司比例的上限被取消,却并未扭转外资机构撤出信托公司的趋势。
一位资深行业研究人士分析,从此前外资股东参股信托公司的案例看,或多或少存在“水土不服”的情况。“国内信托公司最初把境外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引进时,希望外资股东能够帮助其完善公司治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业务开拓能力等。但由于持股比例限制、对国内市场环境不熟悉等多种因素,外资股东绝大多数扮演的是财务投资者的角色。在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背景下,外资股东选择撤离不难理解。”
春风再起良机已临?
当监管层再次吹风鼓励引入外资股东,信托行业将发生哪些变化?
中国人民大学基金与信托研究所所长邢成表示,信托行业引入外资并非首创,而是久已有之。昨日易纲再提信托业引进外资,是在中美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习近平主席在博鳌论坛发表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讲话之际推出的金融开放举措之一,意义和重量都大大增加。“易纲谈话中不仅鼓励信托业引进外资,也鼓励包括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济、消费金融等金融领域引入外资。可见,此番信托引进外资具有在非银行金融乃至于银行金融领域对外开放中试点或示范的地位。”
信托专家、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陈赤认为,“随着资管新规即将落地以及信托业自身转型发展的需要,我认为现在是信托行业引进外资的一个好的时机。”
陈赤表示,此前信托公司主要从事融资业务,外资机构的比较优势并不明显,双方对融资业务风控标准的判断常有分歧,甚至还导致效率损失。资管新规提出对融资类业务的限制,引导包括信托计划在内的资管计划回归资产管理业务的本源,更多面向标准化产品投资。信托公司有必要在保持原有融资类业务能力的同时,大幅提升投资证券、期货、衍生品等标准化产品的能力,同时还应该适应客户需求提升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的能力。这些恰恰是国际先进金融机构的长项。因此,现在不仅是中国信托业引入境外金融机构资本和技术弥补短板的好时机,也是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信托业发挥自身优势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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