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消除你不敢买信托的担忧
1.世界: 起源于罗马,发展于英美,成熟于日本,流行于全世界。
2.中国: 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它的成立是中国信托业得到恢复发展的一个标志。
3.属性: 四大金融机构之一:银行、信托、保险、证券;
4.监管: 三大监管机构之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
5.整改: 6次整改:1982、1985、1988、1993、1999、2007;
6.规模: 截至2013年底全国仅有68家信托公司,注册资本皆3亿以上;
截至2013年底信托管理资金突破10万亿,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支柱;
7.法律: 一法三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7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2010
8.现状: 信托和银行一样受银监会的监管,大型国企和政府通过信托公司融资,通过土地质押,股权抵押,和第三方担保措施,保证到期还本付息。100万起步,同银行储蓄一样有明确的投资期限和固定收益8%-12%,在过去两年里以其3、4倍于银行同期定存收益和100%兑付记录受到很多高端投资者青睐!
我很能理解投资人,我们辛苦攒下的钱在选择投资渠道时应该慎重,而且必须慎重,至于用了“不敢”两个字并非是对朋友们的不敬,因为这是大家最真实的想法,大家实实在在的说出自己的疑问,我也实实在在的帮大家解答,投资就要明明白白,但千万不要“想当然”,我通俗解答几个信托投资者常见问题吧:
问题一:信托公司和银行啥区别?
答:信托公司和银行都是有监管机构,银行的上级监管机构有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信托公司的上级监管机构过去是人民银行,现在是中国银监会,所以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证劵公司、基金公司都是正规的金融机构,都由政府机构来监管,在中国银监会的官方网站( http://www.cbrc.gov.cn )可以查询到所有信托公司的备案信息。
同时,对于信托公司的业务管理也有专门的法律《信托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50号公布,200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所以说,信托公司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其业务运作均有法律依据受法律约束,绝不是像“典当行”那样的民间组织;(本人对典当行并无任何成见)
问题二:银行在信托计划运作中是干啥的?
答:银行有两个作用。1、是资金通道,所有资金流运转经过银行;2、是替信托公司保管资金,确保整个业务过程中信托公司碰不到钱,避免大家所谓担心的“挪用”;这两项职能我们业内俗称“阳光化”,让钱和管的人分开,确保业务流程资金结算环节没有风险;
问题三:信托这类理财方式保本保收益吗?
答:很多客户会问这样的问题,现在各类理财方式中只有部分“低收益”的产品会写保证收益类,其他都叫做“预期收益”,我们看待预期收益时,主要要看产品的投向来认定风险,投资股票、黄金、外汇这样波动的标的必然有风险,而一些债权、债券、实体项目、股权类的投资方式风险低得多,如果再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完全可以安心投资的;
不要对“预期收益”一棒子打死。一方面这是监管机构的要求,国家法律规定在合同中不能写保本保收益,另一方面也要看产品的具体构架,收益率高、风险控制措施得当的产品同样可以积极参与。事实上,信托在过去30多年的时间里面,还没有一款固定收益信托是违约的,全部的预期收益都兑付了。
问题四:信托产品有没有低于100万的标准?
答:没有,这是《信托法》规定的,一个项目计划中100万-300万(不含)的名额最多50个,300万以上不限制。
当然,如果你能和亲戚朋友合买100万的,也是可以的,但这是客户私人之间的事情了,信托公司最后只确定和一个人签约,合同上只能有一个客户的签名;每个信托理财计划一定有“风险控制措施”,这个风险控制措施就是确保我们投资人本金和收益不受损失的重要依据,有的是实物抵押、有的是股权抵押、有的是担保公司担保,总之一定有这部分内容,说白了就是“我”借钱给“你”用,光给我高利息不行,必须有担保或抵押措施,你要是没钱还我就卖你压给我的东西,或是你没钱还,担保人就要替你还。
问题五:信托咋能保证投资人的利益?
答:这个问题最为关键,所以放在了最后。咱个人家的钱攒起来都不容易,投资就一定要投个明明白白的,必须弄明白产品是干啥的?收益多少?咋能保证我的本金和收益没有问题?这绝对是我们投资人必须问的,也是我们的权利,回答好了并在合同中找到对应的内容,才能最终确定参与投资——大家切记一定要这么做。
但是,并非所有的信托理财项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风险的,有些项目专业人士是能够发现其中的问题的,所以要么投资者能独立审查项目的优劣,要么就需要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帮客户审核项目的风控措施是否完善。
总之,信托项目中大部分都是好的产品,而且风险完全可控,关键是要找到明白人帮投资人把关。
小结一下:
一、不用担心信托公司的资质,它是正规的金融机构,有“领导”看着,有“法律”约束。
二、参与信托投资最少100万起,如果和别人合伙买也可以,但这是客户个人的事情,信托公司只认一个受益人,合同上只签一个人的名字。
三、信托理财计划绝不是“非法集资”,信托公司在风险控制上和银行流程基本一样,必须在抵押足值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企业融资。
四、信托公司永远碰不到“资金”,不可能挪用。
五、信托公司如果对企业(项目)调查不准确,风控措施不严密而造成的损失,信托公司是要赔偿的;触及法律要负法律责任;所以,信托公司作为融资的中间金融机构,必须对项目和投资人的利益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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