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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赵敏夫妇最近官司缠身,心力憔悴。
事情还得追溯到今年4月的一次购房交易。赵敏夫妇通过上海鸿升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与卖方陈斌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并支付5万元定金。然而,天不遂人愿。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对拥有不止一套住房的贷款买房者提高首付比例。这一政策的出台打乱了三方部署,最后导致官司连连,房产经纪公司控告赵敏夫妇不按合同履行缴纳中介费,而赵敏夫妇则诉讼陈斌不返还5万元购房定金。
“刚性需求”新解读
10月15日,卖房者陈斌起初拒绝接受面对面采访,但称可以电话里谈谈:“对方买这套房时,手上已经有两套房了。”
对此,赵敏坦然承认,“签《房地产居间协议》当天,我们就把两套房产证拿给他看了。” 但她并不认同认购第三套房是投资的说法。赵敏夫妇,均系新上海人,10年前她开始任职于上海某大学,现住浦东新区某中学附近,父母亲照顾小孩,与他们同住。
“2002年,我们买了第一套房子,是学校集资房,地方小,父母加上小孩,5个人住很拥挤;2006年,临港新城那边配套商品房面积不小,但属于学校配套房,2012年前不能上市交易,离市区太远,将近70多公里。”拖着长音说“70”的赵敏认为买第三套房子纯粹是给父母住。
赵敏自始至终强调买第三套房是家庭的“刚性需求”,甚至在给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信中坦陈:再买这套小的,给父母住,也可避免两代人的矛盾。正是因为这样的“刚性需求”,赵敏 “直到有一天,看到了陈斌的房子,感觉比较满意,就约见了他们。”
“新国十条”扰局
4月11日,赵敏夫妇通过上海鸿升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与卖方陈斌相约,从下午1点开始,三方经过6小时商谈,约定成交价163.9万元,先交了5万元定金后,三方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协议第三条约定,“甲方(陈斌)乙方(赵敏)签订买卖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房款,双方协定不低于总房价的20%。”也就是说,合同上约定首付款占总房款比例最低是两成,合人民币32.78万元。
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4月19日晚,房产置业顾问李某(现已离开鸿升房地产经纪公司)打电话告诉我,买家肯定会买。4月20日上午,买家赵敏打电话告诉我首付提高到四成,凑不足钱,停止交易。”在浦东机场25号出口旁,卖家陈斌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详细解释了交易结束时点。
4月21日晚9时,“新国十条”出台四天后,赵敏与李某通过电话激烈商谈,无果。4月30日,陈斌通过律师发函通知赵敏签订买卖合约,对方无应答。交易陷入僵局,三方进入司法程序。
8月3日,由于赵敏拒绝支付中介费,上海鸿升房产经纪事务所对赵敏提起诉讼。此案二审后,双方达成和解。8月26日,赵敏起诉卖家陈斌,要求被告向原告返还购房定金人民币5万元,此案已进入庭审阶段。
“两成首付”成焦点
“‘新国十条’出台,对首付影响很大吗?”面对记者同一提问,三方各执一词。
10月15日,上海联洋广场某茶社。“当时隐约感觉政府会调控,但没想到那么快。”两眼望窗的赵敏对记者回忆道,“想了很多办法,向亲戚借了几万,但是差距实在大,没办法。”
10月16日上午,上海浦东机场。“协议很明确,如果因为买房原因不执行协议内容,5万元定金卖家不归还。就算有手写条款,但是并没出现不可抗拒原因,也没有银行不贷款给他们,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走贷款程序。”卖家陈斌语气坚定,拒绝退还5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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