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房产税明确政策预期 改革力度正不断加大
据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消息,北京市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推行房产税改革,北京市委要求领导干部支持并推行房产税改革。从1月27日开始,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开征已经运行近4个月。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曾明确表示房产税要推广到全国。温总理在两会期间指出,“运用财政、税收和金融的手段来调节市场的需求。”上海和重庆房产税细则的出台对我国的房地产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北京房产税改革提上日程意味着试点城市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在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开征运行近4个月后,北京房产税改革提上日程,这可能是房产税改革向北京等新一批城市推广的重要信号,意味着试点城市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将进一步明确社会各界对于房产税改革的理解,房产税不是一种特别消费税,也不会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思路的变化而退出历史舞台。
开征房产税对缓解当前经济社会中的突出问题和防范潜在风险都有积极作用,且根据近期以来一系列中央和国务院文件,可以判断,房产税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广,从增量到存量,从低税率起步到税率调整的转向已是必然。在“新国八条”和国务院4月20日召开的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常务会议上均提到要“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
从财政部专家和官员的阐释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房产税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为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目标,应推出对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财产税的制度框架,进行房产税试点。
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曾表示,“十二五”期间要构建结构合理的地方税收体系,改革重点将是建设一个能够保证地方政府拥有稳定收入的税收体系,而房产税正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在“十二五”期间,房产税改革将得到稳步推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公开表示,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财产税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不可或缺的制度。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对我国财税体系的完善。
房产税改革是一项长期制度建设。房产税是财产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住房资源集约使用、抑制住房投机、减少存量住房闲置、平衡地方事权与财权等多项功能,是财税体系完善和房地产市场运行不可或缺的一项长期制度。
从财税体系来讲,恢复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增加了财产税的比重,是我国税收体系的重大完善。由于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绝大多数人都是无产者,所以我国长期以来财产税制度不完善。2007年我国实施了《物权法》,这既对私有财产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也为财产税意义上的房产税全面开征奠定了法理基础。现在不但有产者越来越多,而且财富差距也在扩大,与此变化相适应,保护私有财产和调节财富分配的法律制度也需要随之建立。
住房无疑就是家庭中最大的存量财富,而且是不容易隐藏、容易估价的财富。对此征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增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此外,房产税是对住房这种不动产征税,所以它是地方税种,主要是用于当地社会公共福利的建设,这种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特别有利于地方的建设、稳定和发展,也有利于今后推动地方政府正税清费,减少地方财政中的非税收入。
北京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持续低迷,价格也出现松动,“稳中有降”的房价控制目标不难完成。在这种背景下酝酿推行房产税改革,其意义重在摸索经验,其税基和税率的制定会参照重庆和上海的实施细则,并不会对市场走势形成决定性的影响。
据统计,北京4月份23个开盘项目的整体开盘均价为22746元/平米,环比3月下降13.23%。4月入市的远郊区纯新盘价格较低拉低了新建普通住宅的均价。5月份,远郊区纯新盘将再次成为入市的主力楼盘,在计划入市的36个项目中,其中首次入市的纯新盘为17个,老项目后期为19个。
5月计划开盘的36个项目中,位于大兴、房山、昌平3个郊区新城的项目共有17个,占总量的近一半。因此,我们预计,近郊新城楼盘集中将会把5月整体开盘均价拉低,北京市场4月份、5月份新建商品房网签均价将连续两个月回落。
5月前两周,北京新建商品住宅网签量连续两周出现大幅回落,新房市场热度继续减弱。北京市房地产运行数据显示,前4月本市房地产定金及预收款由升转降,同期,商品房待售面积明显增大。1-4月商品房待售面积增长明显,同比增幅达到9.3%,尤其是三年以上的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增幅达到19%。根据计算,4月本市房地产本年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较3月上涨122.9%,其中,自有资金增幅更是高达427.6%。而与去年同期相比,定金及预收款同比下降9.2%,显示销售低迷。
短期内,房产税对楼市走向的影响远远小于货币政策和公租房政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重庆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无论同比还是环比均在上涨。重庆4月新建住宅价格环比微涨0.3%,同比上涨5.3%。同样,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3.5%,成交均价上涨12%。4月份上海的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价格,无论同比还是环比都有微幅上升。
就重庆和上海试点情况来看,重庆的房产税税率为0.5%到1.2%,仅为纽约市的房产税率的1/4到1/5。而上海的房产税税率更低。仅为0.6%,对抑制房地产投机的作用有限。上海、重庆房产税力度太弱,对住房市场、对投机者构不成多大压力,楼市供求矛盾因此难以在短期内得到缓解。当下楼市胶着的原因,更多与银根收紧、严格限购等举措密切相关。
北京房产税开征是大势所趋,是税收制度的突破和新的起点。开征房产税既可以缓解房屋的供需矛盾,又可以抑制投机炒房,同时还能够活跃租房市场。重庆、上海进行的房产税改革是很好的尝试,北京房产税试点也提上日程,由此可见,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试点就是为将来向全国推广积累经验,通过试点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最终向全国推开。
虽然从方案来看,试点城市的税率并不很高,北京的征收方案也很可能从小范围、低税率开始征收。但征收房产税会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多购房、买大房、买高价房要多交税,这个制度预期一旦形成,将会普遍地影响购买者的决策。房产税虽然目前仅在上海和重庆两市试点,但对其他城市的市场预期也会产生影响。至于征税后增加的这部分成本能否全部转嫁出去推高房价,最终还是要看转让时房地产市场本身的供求关系和外部宏观环境。从长期来看,房产税对于降低房屋空置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是极其显著的。
德国以严厉的税收政策抑制房地产投资者,使得德国房价长期保持稳定。德国一直把房地产视为重要的刚性需求与民生要求。过去10年间,德国名义上房价每年仅上涨1%,(而中国则超过了10%),但德国物价水平平均每年涨幅达2%。也就是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德国的房价实际上在以每年1%的速度下跌。
德国房价10年不涨,甚至在金融危机爆发时,仍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德国设有房产购置税,可以说是更重要的调节手段。每购置一处房产,需按房产的实际价值交纳一定数量的税。德国的房产购置税基本上是按房产价值的3.5%征收,各个联邦州有所不同。例如,德国首都柏林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为4.5%。德国便成功地利用了严厉的税收政策,来抑制房地产投机,使得德国房价长期保持稳定。
征收房产税从长远看是制度建设,但短期对市场不可能没有影响,房产税这种长期的税收负担会降低购买大房子和多套住房的动力,增加了住房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购房需求。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增加了调控市场的重要经济手段和长效机制。
从理论上说,房产税主要是对需求方的调节。开征房产税后,都投资房产者来说,持有房产是投资活动中难以避免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征税,增加了持有成本和利润取得的不确定性,从而迫使投资者必须重新衡量投资的收益和风险,所以会对投资产生抑制作用。总之,多购房者多交税,最终会约束超出自用的购房需求,与行政手段相比,这是一种较好的调控市场的经济手段和长效机制。
从现实中看,在房产税的明确预期下,一定会有部分已有多套住房的家庭售出多余存量住房,再加上控制投资性需求的政策不放松,关键是今后几年如果能够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那么供求关系会得到改善,房产税推高房价的概率就不大。开征房产税,也会导致部分空闲的存量房产转向出租,将会增大出租房源,所以,房产税对租金的影响也不是单向的,租金变化主要取决于租求关系。房产税的推出将从提高资源利用率的角度,增加市场供给,因此有利于从长期理顺供求关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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