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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透露,深圳市场上的消费贷用于购房并没有完全停止,部分购房者以房产证在手的住房作抵押,假意购买商铺或写字楼,获得贷款后即用于买房,“部分银行受条件所限,税务部门发票辨识系统亦不到位,银行审核和贷后用途监控较为困难”。
成都一家城商行支行行长亦告诉记者,目前成都在消费贷款用于购房方面并没有完全堵死,一些银行仍然在做。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向中行成都分行的一位客户经理咨询消费贷款用于购房时也获得了证实,“做是可以做,不过贷款年限只能办5年-7年,利率上浮15%,从年限和利率来看,跟二套房贷的政策相比优势并不大。”她说。
如果客户要降低首付贷款,仍可通过中介公司、评估公司的通道来部分解决。深圳某银行个贷负责人表示,在二手房贷方面,一些中小银行仍可能允许做高评估价多放贷款,尤其是在一些实行“阴阳合同”的城市,国土部门按房产证上的原价过户,无法知悉具体成交价格,“超贷防不胜防”。
“认房又认贷”的配套措施跟不上调控步伐,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政效果。某股份行分行副行长直言,“认房”如何做到以家庭为单位仍存难点,征信记录系统与婚姻状况、户口本之间有滞后效应,联合买房如何认定,本市房管局系统查不到外地购房记录等等,都亟待理清。否则,新政或更将催生造假行为。
10月11日,记者以外地购房者身份到成都一楼盘咨询,该楼盘相关人士表示,外地人买房有规避办法,可通过一些私人关系帮忙办理社保证明,银行如果不向社保部门去查证即可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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