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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IPO的主要目标应该是通过上市融资,寻求快速、稳定和可持续稳定的发展,其他所有的目的都应该为这个目标服务,如果偏离了这个目标,IPO就会迷失方向,企业追求的其他目的也会变味,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阻力而不是助力,IPO也可能因此变成企业的炼狱,而不是天堂。
遗憾的是,上述目标已经渐渐在寻求上市的中国企业的视野中消失,越来越多的IPO越来越像纯粹的资本游戏。圈钱套现的冲动渐成IPO的主旋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似乎与IPO无关。
对于拟上市企业来说,非常有必要在启动IPO之前,先行建设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这是因为IPO将极大地改变了企业的内外部法律环境,大量增加、诱发和放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具体表现为:
频次增加:企业上市后,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同一业务的经营行为会大量增加,这意味着具体法律风险行为发生频次也会随之增加;
可能性增加:企业上市后,由于内外部条件的显著变化,部分法律风险的结构可能性增加,以前不会或很少被追究的法律风险现在将成为现实的风险,例如:IPO使得企业的知名度迅速扩大,法律风险潜伏期缩短,风险对方发现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自然状态下,风险对方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和对追究成本的考虑而放弃追究,但是企业上市后,由于相关信息更加透明,风险对方放弃追究这类法律风险可能性大大减小;IPO的成功带来的巨大的利益诱惑和荣誉,往往使得企业初期潜在法律风险爆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等等;
损失度增加:由于企业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具体法律风险损失度也会大幅增加,例如:IPO前,由于执行问题的存在,部分风险对方往往不会起诉,或是在争议解决阶段或是执行阶段被迫让步,企业实际损失可能会比较小。但是IPO以后,企业财产处于明处,执行相对容易得多,风险对方让步的可能性变小,相应引起和导致的损失会变大。
考虑到法律风险生命周期的存在,企业上市前潜在的法律风险将在企业上市后的最初几年进入爆发期,这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整体法律风险期望值。值得一提的是:企业上市后,容易成为新闻的焦点。企业对法律风险处理稍有不当,就有可能引发一系列风险连环爆发,危及企业的资金链和自身的安危。
所有以上原因都将导致企业上市后整体法律风险的急剧增加,因此企业非常有必要在IPO之前,进行法律风险管理的体系化建设,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应对企业上市后面临的新的法律环境。
另一方面,IPO将打断了企业正常的发展节奏,企业成功IPO后,会在企业规模、发展速度,市场份额等等方面上一个大台阶,企业必须IPO之前就在各个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适应新的节奏,避免上市后因为管理更不上,导致损失。而法律风险管理原本就是企业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企业上市后增加最多的风险也往往是法律风险,因此,企业通过体系化建设来强化自身的法律风险管理能力,补齐管理短板不可或缺。
IPO是启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最佳时机。这首先是因为当一个企业准备IPO的时候,企业已经初具规模,有了可持续发展的可能和需要。其次是因为IPO前后是企业发展的一个特殊的时期,这时企业虽然度过了最容易夭折的创业初期,但也积累了很多的法律风险,而IPO的决定又会大量增加、诱发和放大企业的法律风险,企业亟须对其存在的和可能存在和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识别和管理控制。
IPO前启动法律风险体系建设不仅可以满足企业控制法律风险的需要,同时可以弥补现行IPO流程中法律风险管理缺失的不足,通盘考虑和整合IPO专项法律服务与企业整体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确保IPO的整体安排能够服务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水平和企业整体的质量,不仅可以大大增加企业IPO成功的可能性,还可以避免企业IPO过程中的短视行为,保证上市后企业的稳定表现。同时规范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也可以为IPO的询价、定价提供有利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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