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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满一年之后,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的经验将在更大范围推广。《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商务部、发改委正牵头开展对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的中期评估。近期,3个工作组分赴12地区对实施一年来的试点情况展开了第三方评估,评估总体结果积极。 2016年5月,国务院批复济南市、南昌市、唐山市、漳州市、东莞市、防城港市和上海浦东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大连金普新区、陕西西咸新区、武汉城市圈、苏州工业园区等12个地区,开展为期两年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至今,试点已经满一年。 6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带队,委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改革研究院作为第三方,展开了对12个试点地区的中期评估。“此次评估体系既全面又有针对性。目前初步的评估报告已经形成,还在根据意见最后修改。”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总体来看,评估的结果是积极的。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各试点地区围绕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管理新模式、开发区协同开放新机制、国际投资合作新方式、质量效益型外贸促进新体系、金融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举措以及全方位开放新格局,首先在地方事权范围内进行自我创新、自我突破,大胆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湖北省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湖北将抓紧总结制度创新强、市场主体反映好的典型做法及案例,如东湖高新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国地税业务融合“一窗一人一机一屏”的办税模式、信用体系建设“三个一”模式等典型案例,认真梳理,争取形成一批好的经验和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为湖北全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经验借鉴。 据唐山方面介绍,唐山市被确定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城市一年来,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场资源多样化,经济管理扁平化,国际竞争优势化,开放格局国际化”的局面。试点红利已经显现:2016年,唐山实际利用外资14.83亿元,增长19.2%;进出口总额705.9亿元,位居河北首位。今年1至5月份,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75.7%,进出口同比增长14.1%。 到2018年3月左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将全部结束。今年4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设立之初定下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不超过两年时间的试点试验,在市场配置资源新机制、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进一步拓展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为“十三五”时期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开创全方位开放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在试点启动之初,商务部政研室主任沈丹阳曾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当前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仍面临不少体制机制障碍,需要啃硬骨头。试点不是搞政策洼地,而是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疏通整个开放体系中的“神经末梢”和“毛细血管”,将使新体制的构建更有活力、更加协调。 专家指出,在推进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中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对下一步倒逼中央体制改革以及全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借鉴意义。同时,12个试点中至少一半是自贸试验区,同时也是经济开发区,还有的同时兼具其他试点任务。不同试点间也将加强政策协同、放大开放的效应,助推新的开放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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