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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先后公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 《处罚决定》),“对倒拉高股价”以及“内幕交易”等投资者并不陌生的词汇再度浮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据《处罚决定书》称,2012年5月18日,家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的“80后”股民李国东干了一件事:用两个账户对倒拉高长春一东(600148,收盘价24.78元)股价,一度拉到涨停。3天后他再次进行类似操作,但长春一东当日跌5.47%,此后一路走低,截至2013年3月4日收盘,李国东管理的四个账户交易所购入的长春一东股票亏损74.03万元。 另一份《处罚决定书》所涉当事人叫刘峰。2012年5月16日~18日,新大新材(300080,收盘价9.70元)高层与TKX公司就树脂金刚线合作意向及方式进行商议,并在7月13日公告称:拟投资4.6亿元新建年产360万千米切割树脂金刚线项目。作为双方中间人的刘峰在公告前分批买进89.46万股新大新材股票,卖出后盈利37.93万元。 2014年9月1日、9月5日,证监会先后发布对李国东和刘峰的 《处罚决定》。记者注意到,从李国东买入长春一东至今,股价已上涨一倍多(前复权,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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