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回应挪用!方正证券2.3亿信托资金事件始末
原标题:方正证券称2.3亿信托资金被挪用给大股东!中信信托:没有
一个是龙头信托公司,一个是上市券商,他们因一笔2.3亿元的信托资金高调“掐架”。
在受到方正证券高调“炮轰”后,3月12日凌晨,中信信托发布公告回击,强调方正证券的认购行为是自主自愿的,资金运用符合合同约定。
在此之前,方正证券直指2.3亿元信托资金被中信信托挪用给大股东方正集团还贷。这一“状告”,引发业界关注。
3月12日晚,方正证券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尽快核实上述业务开展的决策程序和内核流程,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应当全面自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是否涉及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到底真相如何?是方正证券变相给大股东方正集团输血,还是中信信托违规挪用信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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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亿资金遭挪用?
3月10日,方正证券发布《关于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风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2.3亿元信托资金被委托人中信信托全部用于方正集团发放贷款。
根据公告,2019年11月1日,方正证券认购了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主动管理)2.3亿元,受托人为中信信托。该信托预期收益率是9.5%/年,期限为9个月,2020年7月12日结束。
资金用途方面,信托资金用于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按照方正证券的说法,认购信托计划后,方正证券持续催促中信信托提供投后管理、增发公告、反洗钱等信息。然而,中信信托除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
2020年2月,方正证券认购的“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的信托收益到期,然而其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晚时间收到550.73万元信托收益款。方正证券表示,经向中信信托询问后,中信信托告知公司,因其未收到融资人支付的贷款利息,将无法在原定分配日向公司分配信托利益。
直到近日方正证券收到中信信托提供的其官方网站上披露的该信托计划相关公告的查询密码。在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后,方正证券称才得知中信信托将其认购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
方正证券向方正集团问询,得到的回复是:2019年1月,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团旗下企业发放贷款25亿元,方正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0月,因方正集团旗下企业未能如约全部还款,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业务方案。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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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信托紧急回应
对于方正证券的“指控”,3月12日凌晨,中信信托方面发布公告强势“回怼”:
“经查,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目前,本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相关事宜。”
值得一提的是,该信托计划由中信信托进行主动管理。根据《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受托人提出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等义务。
从过往的情况看,挪用信托资金的情况大多发生在贷款企业一方;也有控股股东出现财务危机将手伸向上市公司,而信托公司在其中扮演通道作用的情况。不过,相关法律人士指出,在近年来信托行业严监管的情况下,信托公司联合客户大股东挪用信托资金的情况十分罕见。
某不愿具名的资深资管从业人士林峰(化名)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在不知道全套签了哪些协议的情况下,如果仅仅是根据方正证券披露的信息,资金确实存在没有按照信托约定投资的情况。而这件事情的关键是我们还不清楚信托合同的一些细节,或者是否有一些其他协议的约定。
不过,林峰告诉记者,这件事情要想捋清也并非复杂。比如,在司法程序下,结合信托账户的监管,证据其实很好查到,得到相关账户的流水并不难。可见双方现在处于一个“扯皮”的情况。如果真的按照方正证券所说,受托人没有对其告知资金使用情况,法律上是可以要求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赔偿的。
就此次纠纷,《国际金融报》记者也向中信信托方面进一步询问,相关人士仅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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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集团陷债务危机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实际上,对于信托资金被“挪用”给大股东方正集团,方正证券还不知情的情况,业内也并非没有质疑。
天眼查信息显示,方正集团位列方正证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7.75%。
“从方正证券的情况来看,对于一开始不知情这个问题,确实比较难以说通。”林峰称,可能的猜测是,一开始信托计划在设立的时候双方有一些其他约定。
目前,方正集团正陷入债务危机之中,其重整申请也已经被受理。2019年12月,方正集团债券违约的消息在市场上掀起不小的波澜。而在展期3个月后,2月21日,上海清算所公告称,截至2月21日日终,仍未收到方正集团支付的付息兑付资金,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即方正集团“19方正SCP002”债券在展期后正式违约。
随后,方正集团的重整申请被北京一中院受理,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
对于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团发放的25亿元贷款,有分析认为,在其已经出现还款困难违约的时候提出“借新还旧”的方案,或许会“越陷越深”。
在3月10日的公告中,方正证券表示,将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中信信托等相关方谈判协商、发送《律师函》、依法提起诉讼、向监管机构举报等措施。
此外,方正证券称,本次风险事项可能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和金额尚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风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伴随着大股东方正集团的重组,作为旗下重要子公司的方正证券的下一步走向也受到关注。
对于中信信托最新回复,方正证券方面如何回应?后续又打算如何处理?就此,《国际金融报》记者向方正证券方面发去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记者 吴林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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