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手!消费再迎新政策 聚焦这两大主线
6月9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统筹组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扎实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家电消费提振政策不断
商务部将今年确定为“消费提振年”,汽车、家电、家具、餐饮作为消费“四大金刚”,是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点领域。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3月初举办“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发布会上就表示,今年在这些重点领域,商务部落实好政策的同时,也将积极出台新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
6月8日,商务部办公厅就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的通知”,明确今年6月至12月,商务部将统筹开展“百城联动”汽车节和“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活动。
而在家电消费提振方面,今年以来,各地持续出台相关政策——
2月,新疆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鼓励农村居民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家电企业对脱贫地区消费者给予特殊补贴政策。
宁波印发《“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实施方案》,明确推动重点商品下乡,开展家电、汽车下乡专项活动,举办面向农村地区的重点商品促销活动100场以上。
3月,重庆发布2023年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相关办法,自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参与企业实体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剔除企业所有折扣优惠后实际消费满3000元的,按照支付额10%、最高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广东省河源市印发《进一步促进家电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在今年3-6月,明确通过组织家电专题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家电企业做强做大等多项实招,支持和引导家电销售企业加大促销力度,满足市民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需求。
6月,南京启动对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的消费补贴,针对绿色节能家电、新型智能家电等领域,消费补贴额度为开票价格的8%,单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一位消费者可享受4次补贴,总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
聚焦绿色智能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两大主线
业内观点指出,与往年的促进家电消费政策相比,今年政策着力点的最大变化在于明确了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两大主线。
去年7月,商务部等13部门就发布了“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等。
此次通知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做了更为细致的安排。
通知指出,要支持家电生产企业针对农村市场特点和消费需求,加快研发推广性价比高、操作简便、质量优良的热水器、油烟机、微波炉等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强化家电营销网络建设,引导家电生产、销售、维修、回收企业及电商平台下沉渠道,在县乡两级设立直营店、体验店、服务网点、回收站点、前置仓,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
在推进家电以旧换新上,一方面要制定完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保障家电企业公平参与的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组织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实体商业、回收企业建立对接机制、搭建协作平台、明确换新流程等方式,提升废旧家电交售和补贴领取便利性,促进绿色智能家电升级换新消费。积极推进绿色家电、智能家电认证,引导家电企业进一步丰富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供给。大力推广通过认证的绿色智能家电,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
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回收主体多元化、规模化发展,通过“互联网+回收”等模式,加速推进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提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转型升级。指导家电销售、售后服务企业利用销售、服务网络,结合家电以旧换新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提供废旧家电便民回收服务。针对城市、农村市场不同特点,依托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加强废旧家电规范回收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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