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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伟)昨日,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牵头编写的首份行业发展报告—《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3-2014)》(以下简称“报告”)在北京发布。该报告指出,把信托尽职管理的良好结果等同于“刚性兑付”,是目前社会对信托风险的最大误解。
报告指出,融资信托固定收益的风险,来源于融资方的违约,而不是信托公司的违约。另外,从信托的制度安排上来看,信托财产虽然形式上被置于受托人名下,但实质上不属于受托人的资产,受托人不得对信托利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受托人对信托财险也不享有任何实质的利益,受托人仅作为管理人,信托财产所产生的一切利益也均归受益人,所发生的风险自然也由受益人承担。因此从制度上也不存在所谓的“刚性兑付”原则。
事实上,尽管信托公司对信托利益的实现没有保证责任,却负有法定和约定的尽职管理职责。为促使信托快速发展,过去几年遇到的个别信托风险事件,大部分公司也为维护自身的声誉选择“兜底处置”,投资者的利益最终没有实际损失,从而给人们一种“刚性兑付”的印象。
对于这种现象,报告认为,真正发挥作用的不是“刚性兑付”原理,而是信托公司尽职履行职责的结果,把这两者等同是目前社会对信托风险的最大误解。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信托资产规模已经逼近12万亿元,这种所谓的“刚性兑付”迟早将被打破。中央财经大学区域经济与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轶昨日就此表示,“刚性兑付”并不符合公平交易规则,今后要在卖者有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买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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