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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化趋势将成主流
在2010年12月上海召开的中国信托业峰会上,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柯卡生首次明确指出,鼓励信托公司研究创新中长期的私募基金计划。邢成介绍,根据现有法律,信托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资金计划,但期限短,规模小,因此融资类产品一直是主导产品。
现在,监管部门鼓励信托公司研究创制私募基金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此类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采取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每个产品的设立由信托公司自主研发,但事先要向银监会报告并经过审查,按照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披露充分的原则把握;二是最低的规模为5亿元,期限在2年以上,为市场提供中长期的投资基金;三是实施主动管理,受托管理费可以在2%左右甚至更高。“如果每家公司可以管理3个至5个这样的基金,将更有利于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邢成分析,信托公司不仅要做好事前的评估,同时还要争取得到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争取在银行间市场交易。
由此,邢成对信托公司未来发展的判断是,在“一法三规”政策框架下,信托公司正在加快步伐,发展成为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从产品开发角度而言,信托公司要实现转型,首先需要用基金化原理来构建产品模式,设计和塑造标准化信托产品。预计一些创新能力较强,评级分类级别较高的信托公司,将会在基金化信托产品设计创新方面大放异彩,实现实质性突破。全行业基金化信托产品的比重会有大幅度上升,乐观估计全年会接近全部信托产品规模的30%至40%。目前多家公司先后推出矿产能源信托投资基金、地方煤炭矿产信托重组基金以及艺术品信托投资基金等,为基金化信托产品可持续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邢成认为,相关监管条款和规定也会随之加以完善和调整。如产业基金型的信托计划在其发行规模、运行期限都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其委托人规模、自然人数量、投资起点门槛、发行方式和范围等诸多方面都有可能实现突破,从而使产品要素、参与主体、运行模式、业务流程、发行渠道都更加接近严格意义上的产业基金,最终使得信托产品在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长期化等方面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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