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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开展并购业务,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是监管层指明的信托业转型方向之一。作为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与金融市场的机构,信托业开展并购业务有着自身优势,但并购业务是否会成为其业务转型的蓝海?
“并购重组类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在实业领域,通过发行信托计划、成立并购基金、与外部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企业并购重组的一类业务。”某研究员表示。
我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使产业并购信托具有了可操作性,并已有借助信托机制解决并购需求的案例。据了解,近年来,信托公司设立集合信托计划等项目,先后参与了等多个企业的并购重组,累计募集并购资金超过35亿元。
据介绍,信托公司介入企业并购重组的模式一般有三种:一是提供并购贷款的债权模式;二是持有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股+债”模式;三是通过信托计划成立专门的并购基金,持有项目股权一定时间后再出售。“从长远发展看,信托公司还可以提供财务顾问、寻找交易机会等综合性服务。”
信托公司参与并购重组业务具有高度灵活性。“在业务审批上,信托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审批权,且信托公司组织机构扁平化,决策效率较高,能有效适应并购重组业务的节奏。”研究员表示,信托公司可以整合自有资金与信托资金两方面资源参与并购重组业务,可依托信托产品这一媒介,有效整合银行、证券以及社会资金参与并购重组业务。
信托公司资源整合能力体现出来的还有其资金募集的优势。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信托业存量集合资金信托规模近3万亿元,多年的发展让信托公司积累了大量高净值客户,这使得信托公司可以更有效率地募集并购业务所需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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