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天堂国家“沦陷”?投资入籍成规避CRS手段
CRS参与国家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瑞士等富人理想迁移地。
伴随着多个知名避税天堂沦陷,高净值人群海外隐形财富或将被揭开盖子。
今年9月起,按照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将同多个国家(地区)税务主管部门首次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与此同时,上月底刚刚获得通过的新个税法首次引入了反避税条款。这意味着,中国纳税居民在海外的金融资产配置情况将会被我国税务部门掌握,逃税、避税的行为将浮出水面,并且还面临着高额的个人所得税补缴。
财富研究机构New World Wealth称,中国也是富豪“流失”严重的国度,伴随着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列支敦士登、百慕大、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瑞士等加入CRS,富人海外账户或即将“裸奔”。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依然有人在利用CRS的程序漏洞来进行逃避税,比如投资入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投资入籍成规避CRS手段
今年9月起,按照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将同多个国家(地区)税务主管部门首次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与此同时,上月底刚刚获得通过的新个税法首次引入了反避税条款。
CRS在全球范围内开始实施之后,是否仍有升级版避税手段?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依然有人依靠CRS的程序漏洞来进行逃避税。
在百度上搜索CRS,页面充斥各种办理移民护照的中介广告。记者向一家名为“乔治中国”的中介公司咨询,一名自称移民律师的人向记者表示,现在可以通过在没有参加CRS的国家办理护照来达到资产避税目的。他向记者推荐了危地马拉,该国目前没有承诺实施CRS,并且对境外资产有税收优惠:该国法律规定,如果不参加公民选举,海外资产收入可以不征税。
当记者提出是否申报CRS信息不是根据国籍而是根据是否为中国纳税居民时,该“律师”声称,在实际审核过程中,金融机构判定税收居留地基本还是依据护照。“银行怎么可能知道你是住在中国呢?基本上还是看护照,你的护照是危地马拉,提供的地址也是危地马拉,银行也不可能去核实你的居住地,他也没有权利去核实,他只能靠护照。”
办理危地马拉护照的一个简单途径是投资入籍计划,该国政策规定,捐款5万美元给危地马拉政府,即可快速入籍。上述“律师”表示,这与其他国家的投资买房入籍计划是类似的,并且成本还比较低。
依靠这类投资入籍计划来吸引境外投资,是很多国家都有的做法,这也可能成为规避CRS的手段。OECD于今年2月份发布了一份报告,提出了几种滥用投资居留权计划以规避CRS的方式。越来越多的国家提供“投资居留”(RBI,residence by investment)或“投资公民”(CBI,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计划,这些计划允许外国个人获得公民身份或临时/永久居留权,以换取当地投资或支付费用的增长。例如,西班牙和葡萄牙均提供买房移民政策,只需在该国购买50万欧元的房产即可入籍。
OECD提出,这些计划的滥用,可能为洗钱者和逃税者提供后门。这些计划授予了某一国的公民身份或司法居留权,通常不提供税务居留权,而CRS的申报是基于税务居留权。税务审裁处要求纳税人为税务目的自行证明其所有居留地。这就形成了规避CRS的漏洞。
可能的方式之一是:账户持有人虚假自我认证税务居留地,并提供税务居留地证明作为支持。例如,F国纳税居民X,根据RBI计划申请M国的护照,获取该身份要求X在M国购买至少50万欧元的房产,或以每年至少4万欧元的价格租用房产。
获得M国的居民身份后,X在B国的B银行开立新账户,并自我证明为M国的税务居民,并未对其在F国的税务居留地进行自我证明。此外,X提供的文件没有显示其与F国有任何联系。由此,B银行将确认X为M国居民,并将收入和账户的其他信息报告给B国税务机关,B国税务机关与M国交换CRS信息。按照M国政策,X无需对不是来自或汇往M国的任何收入缴税。
前述中介公司“律师”对记者描述的途径即是如此:中国纳税居民X,按照投资入籍计划申请危地马拉的护照,此后再在中国香港银行开户,这样只会被认定为危地马拉居民,并且由于危地马拉没有加入CRS,涉税信息将不会被交换。
OECD表示,CBI(投资公民)/RBI(投资居留)计划可能被利用来破坏CRS的尽职调查程序,这可能导致报告不准确或信息不完整。这些计划可能导致高风险,尤其是在该计划不要求在本国的实际存在,或对本国内的实际存在不进行检查的情况下。OECD已经开始针对这些行为采取措施,包括编制高风险计划清单、发布咨询文件,寻求对要求披露CRS规避安排和离岸结构的强制性披露规则模型的意见。
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苗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种做法不可取。现在已经参加CRS的有102个国家和地区,没有加入的多为发展中国家,例如一些非洲、东南亚的国家。但这些国家本身经济不发达,或者政治结构不稳定,将资产配置到这些国家是没有价值的。另外,有些没有参加CRS的国家税负并不低,如果为了规避CRS将资产结构放在那里,还需要考虑是否会变成当地的税务居民。
赵苗表示,CRS是一个全球大趋势,现在没有加入的国家并不能保证之后不会加入。所以现在人们在税务规划方面的重心应该不再是以前的通过种种不合法手段少交税或者不交税,“要从税务合规的这个基础上去考虑,而不再是简单粗暴地、单纯利用信息不透明而不交税”。
在这场打击跨境避逃税的“猫鼠”战役中,税务管理机构能否最终取胜仍存疑问。不过不容否认的是,众多避税天堂正在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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