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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千呼万唤,始出一则意见征求稿,却被众人讥评为退市比上市难。这也难怪,退市本来就比上市难。君不见,短短21年,上市公司已经多达2200余家,可退市的公司却只有屈指可数的45家,几乎是只生不死。因为一但动真格的,首先退让的就是管理层,因为这个责任实在担不起。创业板刚来时,管理层就掷地有声地表示,一定要在退市制度上有所突破,可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退市难的一个重要难点是谁来为退市买单,也就是谁来承担无辜投资者的资金损失?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让那些因为上市而一夜暴富的“创富者”来买单,让那些“创富者”彻底破产,重新回归平民生活。只有这样,随时退市才是可行的。 为富不仁财富理当被剥夺 客观来看,创业板,包括大多数中小板公司,确实有条件在退市制度安排上获得突破。创业板和中小板公司给人的直观印象就是创业者的惊人“创富”速度。公司不上市,这些创业者的财富其实还是相当有限的,但上市以后财富急剧膨胀,这些财富并非是实打实创造出来的,而是来自二级市场投资者的财富搬家,名为“创富”,实为“集富”,是社会财富的一次重新分配。由于这是在政府的主持下合法进行的,因此一旦这些上市公司因自身原因必须退市,政府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投资者也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才会动不动就找政府,这才是退市难的深层原因。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是采取欺诈手段上市的,其本质上就是掠夺社会财富,这样的不义之财必须加以剥夺,并重新归还社会。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者违法违规而退市,“创富者”当然也必须为此承担责任,而承担责任的程度就是以其从公司上市中所获得的直接利益为限,已经抛售股权的,追缴所获利润退赔投资者;未抛售股权的,股权予以拍卖,其所得退赔投资者。 这样做的好处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对公然造假者的强大威慑力,因为不义之财装进腰包也还会再退赔出来。公司上市并不等于万事大吉,还必须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勤勉尽责,否则已经获得的财富也会失去,从而促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避免短期行为,从长计议;第三,也让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一定的保障,一方面投资的股票安全系数增加了,另一方面即使不幸遭遇公司退市,也能得到相应的赔偿,虽然可能十赔九不足,但至少有了一个明确的赔偿资金来源,这对投资者也是一个很大的安慰。 “创富者”退赔一举两得 让“创富者”为退市买单,不仅应该,而且也完全可行。最近A股市场有一个案例值得大家关注,欺诈上市的*ST大地实际控制人何学葵不仅锒铛入狱,而且还要为公司的重组买单。何学葵将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16.49元的复权价9.16元出售3000万股*ST大地给云投集团,占*ST大地总股本的19.86%,总成交价约为2.748亿元。而何学葵拿到的股权转让款在偿还个人债务和补偿上市公司后,将无息借给*ST大地使用。显而易见,追缴不当得利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当面对牢狱之灾时,“创富者”也愿意破财减灾。 这个案例虽然仍没有摆脱退市难的宿命,继续留给市场一个很不好的乌鸡变凤凰的榜样,但有了明显突破,就是让负有造假上市责任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学葵拿出从公司上市中所获得的直接利益来赔偿上市公司的损失。当然这个做法还不彻底,没有彻底剥夺何学葵的不当得利,如果让*ST大地直接退市,何学葵也就彻底破产了,不过投资者也会承担一定的损失,但非如此不足以禁绝恶炒垃圾股的恶习。如果退市成为惯例,垃圾股只会越跌越低,投资者的损失也就会小得多。这个过程总是要经历的,如果退市一直这么难,这个过程就会没完没了。 创业板的规模普遍较小,公司股权的溢价很高,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相关高管获取的暴利都极为惊人,这也给这些“创富者”为公司退市买单创造了较为宽松的资金来源,这是创业板率先在退市制度上取得突破的最有利条件。让创业板“创富者”落袋不能为安,可以一举两得,既警示其不可胡作非为,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只有这样,那些罗列出来的退市条件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只能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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