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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ST熊猫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ST熊猫是今年第十一家发布公司或股东、高管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
整体来看,这11家公司或股东、高管被立案调查的主要原因指向三个方向:短线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规,其中,信披违规占比较大。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人士表示,监管机构加大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而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之后,如果投资者受到损失,也可以依法索赔。
信披违规占比较大
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上述11家公司中,有8家公司是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另外3家公司则是因为董事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东涉嫌操纵市场等被立案调查。
举例来看,ST熊猫披露的公告显示,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章奕颖通知,章奕颖于1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原因是“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等”。
1月19日,复旦复华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陈敏因涉嫌短线交易另一家上市公司股票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复旦复华说明,陈敏为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除此以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次立案所涉事项系对陈敏的个人调查,不涉及公司相关业务,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没有影响。
1月31日,荣联科技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广科咨询首席策略师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监管机构加大了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能力。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中,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因侥幸心态涉嫌违法违规,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有公司此前曾收警示函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有一些上市公司在被立案调查之前,已被监管部门多次出具警示函。
例如,1月31日,荣联科技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未包含相关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还存在董事会决议程序不规范、三会记录不规范、信息系统建设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内幕信息登记表记录不准确等问题。
事实上,早在2021年12月份,荣联科技及相关人员就曾收到过北京监管局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部分订单存在成本结转不充分的情况。
“14个月之内,荣联科技已两次被警示、一次被立案,这意味着该公司近年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过,本次立案调查所涉及的究竟是什么事项,尚需等待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但是,从行政执法的‘一事不二罚’原则来看,本次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与前两次警示函所涉事项不会完全一致,但有可能是关联事件。”
在上述消息发布后,荣联科技股价出现波动,由此也引发了投资者如何索赔的议论。“截至2023年1月30日,持有荣联科技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索赔资格。更具体的索赔条件,还需要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论落地后才能确定。”王智斌表示。
王智斌称,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触及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投资者在股票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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