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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已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了增资协议,25家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认购增资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 本次增资后,销售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亿元增至人民币285.67亿元。这是中石化今年2月宣布启动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后取得的又一重大实质性进展,并标志着油品销售业务重组引资如期完成。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中石化获悉,从2月19日到9月14日,中石化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了与引资相关的各项工作。 引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尽可能使满足资质要求的投资者均可参与。在投资者的选择上,遵循了“三个优先”原则,即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根据本次增资协议,此次共引入25家投资者,引资1070.94亿元,占增资后销售公司股比29.99%。 在引资过程中,销售公司同步与产业投资者商谈业务合作协议,先后与12家业务合作伙伴形成了产业合作协议,创新推进新兴业务发展。 本次引资完成后,中石化将和投资者一起,按照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思路完善销售公司的公司治理和体制机制。具体包括: ——销售公司将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初步考虑,销售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中石化派出董事4名,投资者派出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与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 ——优化公司管理构架。建立导向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市场化、契约化、职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销售公司已于9月10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捷副总经理等9名非油业务职业经理人。这是中石化首次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和薪酬待遇市场化运作,体现了该公司用人、用工、分配3项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新的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中石化有关负责人表示,中石化此次引资将起到“1+1>2”的效果: 一方面,这将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另一方面,这将有利于中石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体制机制。通过引入外部资本,在企业内部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和收入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改进经营方式,进而促使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市场化和“去行政化”的步伐,激发企业活力。通过与投资者的深入合作,中石化将借鉴投资者的先进管理理念与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增强整体竞争优势。 “引资只是中石化销售业务重组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中石化有关负责人强调,下一步,销售公司将就本次增资事宜报商务部审批,在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完成交割,并将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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