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商务合作
首页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准备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5日早间临时停牌,并于2016年11月16日发布《东阳光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6-46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6日起连续停牌。
2016年11月22日,公司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临2016-48号)。
经与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论证和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16-49号)。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6-50号)。
2016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6-53号),初步确定了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及交易标的资产。因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具体交易方案细节尚未确定,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12月5日、12月8日、12月22日、12月29日、2017年1月6日、1月20日、1月26日、2月10日,公司分别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临2016-51号、临2016-52号、临2016-60号、临2016-61号、临2017-01号、临2017-06号、临2017-09号、临2017-10号)。
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两个月内披露本次重组相关文件,公司于 2017年 1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年 1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并于 2017年 1月 14 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临 2017-05 号)。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配套文件。
2017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2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复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公告》(临2017-61号)。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重新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对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相关配套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5日
上一篇:万盛股份最新消息:万盛股份603010为什么停牌?
下一篇:*ST德力停牌最新消息:*ST德力002571什么时候复牌?
投资亮点 1 公司主要从事光电新材料MO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主要的MO源生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