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提速 信托公司加码创新业务
2019年,信托业加速驶入转型“快车道”,信托公司纷纷在创新业务上重点发力,在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领域加码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信托中的信托(TOT)、基金中的信托(TOF)等,取得了显著实效。《金融时报》记者聚焦三类具有显著特色的信托创新业务,分析其发展与创新之处。
慈善信托:以“善”为本 服务社会
作为信托公司参与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切入点,慈善信托一经推出就受到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信托公司联合慈善组织积极设立慈善信托项目,已形成规模化的发展趋势。
据民政部开通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16日,全国慈善信托共备案259单,信托财产总规模达28.76亿元。
2019年,慈善信托项目的备案较前两年明显提速。自2019年以来,已有半数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项目,项目数量超过100单,总规模达8.98亿元。
从单个信托机构的备案数量看,截至2019年12月18日,光大信托已落地慈善信托23单;万向信托新增慈善信托项目备案12单;五矿信托新增慈善信托项目5单。
不仅是落地的项目数量快速增长,经过了多年对于公益信托、慈善信托发展路径与项目模式的摸索,信托公司与慈善机构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在扶贫济困、医疗保障、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信托项目也有了更加多样化的创新。
在项目的设立模式与结构方面,信托公司根据慈善活动的具体需求以及自身管理能力进行创新,已从最初的单一受托人、单一资金类模式,发展到股权慈善信托、“先行信托+慈善信托”“基金会+慈善信托”等复杂且具有特色的服务模式。
一直以来,大部分的慈善信托的项目规模较小,在已备案的项目中,规模不足100万元的占比接近50%,最小的慈善信托规模仅为5000元。2019年,慈善信托规模短期化、小型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在今年新备案的慈善信托项目中,规模不足20万元的占比达到了三分之一,中小型的慈善信托期限多为1至5年,事实上并不利于慈善信托长期存续优势的发挥。
不过,仍有信托公司在2019年落地了单笔大规模的慈善信托项目。11月7日,光大信托备案了期限为永续的“光信善·昆山慈善信托1号”项目,财产总规模达到了5亿元。
可以预见,为了使受益人长期受益、真正以慈善为本,信托公司还将继续在财产来源、管理运用、慈善支出3个主要方面突出慈善信托的优势以及可持续性。
家族信托:隔离风险 传承财富
家族信托作为财富管理的集大成者,是信托机构在优化转型、回归信托本源的大背景下,服务高净值群体、增强主动管理能力、实现价值再造的必由之路,也成为各信托公司加速转型的方向之一。
2018年,家族信托进入监管层视野,银保监会首次对家族信托进行了官方定义,明确设定了“信托财产不低于1000万元”与“必须他益”等门槛。同时,在提出资管新规不适用于家族信托后,家族信托在2019年迎来了一波设立高潮并呈现出加速发展之势。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8—2019)》,在国内68家信托公司中,已有36家开展了实质性的家族信托业务,业务总规模约为850亿元。
尽管业内开展家族信托的信托公司已经超过了半数,但形成一定规模且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的信托公司仍是少数,数家公司在今年才试水了第一单家族信托项目。可以说,当前国内家族信托市场仍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不过,回顾2019年落地的家族信托,信托公司不局限于资金形式,积极在特殊目的、特殊模式上加强创新,继遗嘱家族信托、不动产家族信托后,在股票家族信托领域实现了突破。2019年8月,建信信托操作完成了首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股票(股权)置入家族信托,并由受托机构提供长期专业化管理与长期多元化配置的业务。
有分析人士认为,家族信托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性,这对于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运营透明、能力过硬,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包括投资、法律、税务、财务等方面综合型的金融增值服务的信托公司未来将在家族信托领域占有更大的优势。
另据《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已有20%的高净值家庭设立了家族信托,30%的家庭考虑未来3年内使用家族信托。业内人士认为,2020年,家族信托有望实现制度突破与规模的大幅度上升。
TOF:主动管理 尝试转型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资金信托规模合计为18.53万亿元。其中,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为9.84万亿元,环比上升1.17%;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为8.69万亿,环比下降5.89%,管理财产信托规模为3.47万亿元。信托公司主动管理业务增长明显,传统银信合作通道业务持续式微,行业深化转型效果逐步显现。
在资管新规发布后,信托公司的业务布局大幅度转向净值化管理领域,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而TOF也凭借其灵活化、标准化、净值化等优势,成为各家机构发力的业务之一,相关创新层出不穷。
尽管都是近些年才在国内市场大规模发展起来的业务,但相较于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 TOF的发展节奏相对更缓慢一些。值得注意的是,自2009年华润信托发行首个以阳光私募为投资对象的TOF产品以来,已有10年的时间。
2019年,TOF的发展有所突破,不少信托公司与私募基金展开合作并落地了新的项目,包括中信信托、外贸信托、中航信托。其中,中信信托在今年发行了其主动管理并自主销售的TOF型指数增强策略产品“指数增强灵均慧选1期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挂钩中证500指数,在获得指数收益的同时,还可以获得年化7.5%固定增强收益。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设立TOF不仅需要具备实力过硬的投资队伍、良好的资产配置策略以及得当的风险管理措施,还需要与银行、证券、基金等同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这些都考验着信托公司的综合能力。
目前,TOF业务仍然在探索中成长,还需要信托公司注重提高投资者对于主动管理的净值型产品的接受度,在品牌宣传、渠道搭建、业务积累等方面持续下工夫。
相关链接:TOT与TOF
TOT(Trust of Trust)与TOF(Trust of Fund)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信托中的信托”和“基金中的信托”,是一种专门投资信托产品的信托。从广义上讲,TOT、TOF是FOF(Fund of Fund,基金中的基金)中的一个小分类。而在国内,TOT普遍被认为是私募中的私募,FOF则被普遍认为是公募中的公募。目前,国内TOT、TOF的普遍操作模式为由信托公司要约募资成立母信托产品,由母信托产品选择已成立的阳光私募信托计划进行投资配置,形成一个母信托产品投资多个子信托的信托组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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