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观形势下的金融体系转型与信托业发展思路
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和“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如何合理的预判今年的宏观形势、认清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是每个行业都需要反复思考的问题。
未来我国经济将呈现L型走势,在L型走势的预判下,结构性改革将在各领域全面铺开。金融行业将通过投融资服务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
金融行业的供给侧视角
虽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最重要的理念之一,但是大多数供给侧的思考集中于产业范畴。如果在更广义的供给侧逻辑层面考虑,则当前金融行业的问题亦可用相似的基本概念与方法论加以理解和处置。
与实体产业经营具体物品不同,金融行业经营的核心是一般等价物,即货币。从产业链条的运行来看,金融机构通过资金募集渠道筹集资金,针对资金需求进行资产配置,然后将本金与收益收回,从而完成一个闭环的资金融通过程。如果从供需两侧的角度审视这个链条,供给侧是各大类资产类别,即金融行业的“生产要素”,而需求侧则是买方的投资需求,最终通过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作为纽带与供给侧联结在一起。
金融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在于大类资产配置与金融产品形态。
一直以来金融行业的参与者,无论是相对不成熟的普通社会投资者还是部分专业投资机构,其行为导向相当大程度是从需求侧出发,这种导向所产生的后果是非理性的高收益需求催生的频繁的资产价格泡沫。2015年的股票市场如此,2016年部分地区的房地产市场亦如此。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的根本问题,是由金融产品联结的供需两侧匹配程度的问题。即各大类资产类别如何通过资产配置的手段、以恰当的金融产品形态对接到最适合的投资需求方,这是从资产而非资金角度出发的新的行业观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脚点在于作为手段的资产配置与作为载体的产品形态,这种变革将既涉及到产品涵盖的资产配置策略,也会涉及到产品本身金融属性的变化。信托行业作为当前第二大资产管理部门,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信托行业的可行展业思路
首先,提升主动管理业务比重。
2015年年末,信托业资产规模达到了16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然而从近年的增长趋势来看,信托行业的资产规模增速放缓。
过去由通道类业务疯狂推高的信托行业规模的“泡沫”正在逐渐被挤出,全行业的资产规模增速堪忧。通道类业务竞争不仅表现在规模的争夺上,还表现在竞争导致的收入水平持续下降,通道业务费率从过去的千分之几下降到了万分之几的水平,整整下降了一个量级。到2015年年末,信托行业单一信托业务的占比仍然接近60%,这个数字意味着信托行业有近六成的业务总量属于费率为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的通道类业务。在信托行业整体资产规模增速大幅放缓、费率持续下行、经济持续调整的情形下,各信托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压力可想而知。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在通道业务规模被蚕食,通道费率长期走低的压力下,全行业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提升主动管理类业务的比重。信托行业已经启动去通道化类业务的进程。
其次,信托产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风险缓释。
在我国当前直接融资比重过低的形势下,金融市场的结构性问题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在金融产品供给层面。
一是有市场公允价值的可交易标准化债权类产品不足,以债券与股票市场为例,2015年的社会融资结构中,企业债券与股票融资规模存量分别为19.16万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约14%,而在美国资本市场,各类债券与股票市场融资规模存量可达到社会融资规模的80%左右。
二是产品结构失衡,存在于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中的债券品种仍然主要是以国债、企业债与金融债为主,国外债券市场中举足轻重的高收益债券、私募债券与资产证券化产品则占比较小,私募债券发行量仅占新发行债券的10%左右,而美国资本市场上述产品发行规模占比近1/3。
另外,年初证监会表态要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具体包括研究发展绿色债券、可续期债券、高收益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等品种。发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房地产方面,研究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从产品属性来看,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私募债券、高收益债券十分接近,欠缺的是标准化属性和活跃的交易市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实现标准化与可交易,大大有利于丰富我国单薄的债权类市场的产品结构,同时更有利于对债权类资产的违约风险进行定价,从而为信托业创造市场化解决违约事件的条件,化解当前的“刚性兑付”怪圈。
最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重大幅扩张。
无论是顺应降低社会融资杠杆的趋势,还是从逆经济周期操作的角度考虑,权益类投资的黄金时代正在开启。信托公司要清醒的意识到,信托的融资功能中包含债务与权益两个属性,信托行业可以提供资本金供给的支持是信托行业有别于其他金融行业的特色优势。
信托行业的蓬勃发展,在于与我国经济结构与社会资本结构形成了“共振”。过去10年,信托业大力拓展债权资产业务取得的繁荣正是这样的结果。未来我国权益资本比重的提高将是大势所趋,权益类资产将日益成为全行业的大类资产配置重点,信托业能否抓住这种结构性机会将是下一个10年信托业发展的关键。
信托行业转型的监管视角
第一,加强对通道类业务的监管并引导行业提升主动管理业务比重。
过去的几年信托行业呈现出了明显的去通道化趋势,信托公司的通道类业务将面临规模萎缩与收入减少的双重压力。
随着被动管理业务的不断萎缩,信托公司在下一个10年的持续健康成长,必须将主动管理型业务作为自身的核心业务进行发展。但主动管理业务的提升必须以强大的主动管理能力与经验为依托,对此准备不充分的信托公司将不可避免地遭遇一个艰难的瓶颈期。如何平滑这个转型过程,缓解行业转型期的压力,是监管部门对行业进行规范与引导的重要着眼点。
一方面,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适当的考核与激励机制,鼓励信托公司加强对主动管理业务的关注,倡导信托公司不断的培育主动管理能力来替代低技术含量的通道型业务,引导各信托公司减少对纯通道模式的依赖;另一方面,即使是对于信托公司承担通道角色的被动管理型业务,也要逐渐向有更高附加值的模式进行转变,如提升业务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与电子化程度,提高风控水平与决策效率,增强通道类业务的综合管理能力,在纯通道价值之外开辟更多的服务价值空间。
第二,建立更直接的信托产品违约风险定价机制。
其一,不合理的违约风险定价机制正在侵蚀行业竞争力。由于当前所发行的信托产品无法对违约风险进行定价,但定价不明确的产品是无法进行销售的,目前采用的办法是将产品的违约风险转嫁到信托公司身上,通过刚性兑付机制,借由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与隐性担保能力建立起了一套间接的定价模式。这种做法在短期内通过直截了当的方式解决了定价问题,从而理顺了信托行业的商业模式并促进了信托行业过去的爆发式增长,但现在来看这种做法的弊端也是明显的。
其二,刚性兑付的解决应依托于市场化的“开环机制”。
刚性兑付现象的形成和解决,无法在一个完全“闭环”内进行,否则风险永远停留在信托公司自身的体内循环体系之中无法真正化解。因此,违约风险的定价还是应该转化为通过市场化方式直接定价模式上来,通过提高集合信托计划的标准化程度,发行可流通的份额化信托产品,完善信托产品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统一的产品登记与交易机制,运用市场的力量进行信托产品价值的再发掘。同时,通过产品的广泛交易,还可以扩大潜在投资者范围、定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灵活的流动性安排,建立一个解决刚性兑付的“开环机制”,将更有利于信托公司解开束缚,从而将发展重心转移到业务增长与经营转型上来,带动全行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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