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查处违建犯罪高发多受贿:深圳落网15人
近年来,随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违法建筑丛生,负责基层查违工作的执法人员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的易发人群。
查违背后见不得光的“默契”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在查处违建过程中受贿,此案于近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近年来,随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违法建筑丛生,负责基层查违工作的执法人员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的易发人群。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近一年来,深圳已有3名执法队长因查违受贿被起诉,多名执法队干部被查办。
“银弹”击中多名基层执法人员
记者在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至今,深圳共有15名街道查违人员(含1名协管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嫌的罪名包括受贿和玩忽职守,收受的贿赂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2013年11月7日,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耀坤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在查处违建过程中受贿61.3万元。
今年2月11日,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太龙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放纵行贿人在其辖区内肆意违建,并帮行贿人优先承接违建拆除工程,受贿74万元人民币和价值31.7万余元的黄金。
今年7月8日,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违建者谋取利益,收受当事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
除上述人员外,还有6名曾任或现职执法队副职干部因查违中涉嫌职务犯罪而被查处。其中,宝安区观澜街道执法队副队长卢少育于2013年3月18日被提起公诉;宝安区沙井街道执法队副队长黄伟良于2013年6月21日被提起公诉;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执法队副队长艾程于2013年12月23日被提起公诉;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副大队长谭巧雄于今年3月17日被提起公诉;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执法队副队长连立新于今年6月6日被提起公诉;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执法队副大队长吴长青于今年7月16日被移送审查起诉。
“猫”“鼠”竟成互利互惠关系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90%以上的查违职务犯罪案件都涉及受贿。违建者称,“送了钱,对方就会少查、不查”。查违过程中,“猫”和“老鼠”之间俨然形成了一种“互利互惠”的默契。
2008年底,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的拆违工程,为获取非法利益,公司老板徐某经常弄虚作假。而负责审核工程量的执法队队长张庆云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报就怎么签”。在拆除一个虾苗场时,对方报了1400多平方米的工程量,张庆云明明记得该虾苗场只有400多平方米,觉得“做得太过”,对方却嘿嘿地笑而不解释,张庆云还是按照报的工程量审批了。徐某先后送给张庆云人民币4万元、港币30万元。
黄某欲将一处私宅拆旧盖新,打地基时,新安街道执法队责令其停工。黄某请求执法队长严太龙关照,并送上一块重500克的黄金。地基打好后,执法队又到现场要求停工,黄某又送上300克黄金。经鉴定,这些黄金价值人民币31万余元。于是,严太龙“没有太为难他”,至案发时,该违建已建到11层。
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郭劲航介绍说,因违建价值巨大,违建当事人对查违干部的贿赂也越给越高。邓某和民治街道执法队副队长艾程关系较好,执法队检查时就走过场,扣一些施工工具做做样子。2013年,邓某送给艾程一处100平方米、价值80万元的旧改房以示感谢。
“个别协管员收红包的胃口比正式工作人员还大。”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廖芸感慨说。这些落马的正副队长均是60后、70后,不少人仍有发展空间,受贿时有所顾虑,“不是所有的钱都收”,但临聘人员似乎无此顾虑。如观澜执法队协管员李政庇护一处超标1万平方米的违建顺利完工,收取了100多万元好处费。近日,李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风口浪尖上的查违执法队
深圳很早就开展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并在全市范围推广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街道综合执法队按照城管执法和规划土地监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的模式运作,业务上受区城管执法局和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大队)的双重领导,人、财、物则归属所在街道办管理。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共有街道综合执法队57个,执法队员1200余名,临聘协管员5000余人。执法队负责取缔占道经营、非法屠宰、环境保护、查处违法建设及违法用地等职能,而查违至少占据了80%的工作量。以西乡街道执法队为例,4个中队有3个中队专门负责查违建。
有执法队员曾反映,开车到村子巡查,有人拿着一扎钱扔到车窗里,执法队马上掉头往回走。很快电话追来,直接报是哪一栋楼“求关照”。执法队员感慨:“我的电话、行踪对方清清楚楚,我却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
查处违建中,从盘根错节的原住民、有背景的违建者、长袖善舞的包工头,到社区、村集体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协作部门、街道办事处、上级单位,乃至各种“上级领导”、“达官贵人”等等,交织成一张张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网,不少违法建筑赖此得以建成。
坝光社区刮起“抢建风”后,执法队在村口设卡检查,阻止施工车进入运送建筑材料。违建者纪某的车刚被扣留,葵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贤武就打来招呼,执法队只好放车。执法队几次强拆,纪某都请出了陈贤武这尊“大神”,“打过电话,执法队就走了。”纪某的违建房获补偿520万元,他送给陈贤武15万元。今年5月22日,陈贤武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像这样上面有人打招呼或说情的行为在基层并不罕见。
监督“高危职业”需完善机制
深圳市检察院曾以基层执法为主题进行专项调研,听到了很多来自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的声音。记者了解到,很多人都不愿意调去执法队,而坐在执法队长这个位子上的人,都希望建立轮岗机制,做几年赶紧走,“这不是一个好活”。
查违工作自身的困难显而易见。查违的工作量大、强度大、难度大、压力大,特别是在晚上、节假日这些抢建的黄金时间段,经常得组织突击检查。而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一些街道辖区面积大,如果要将整个违法建筑巡查一遍,至少需要近半个月时间,抢建业主往往趁着巡查间隙,加紧抢建。如果有人在背后撑腰的话,工作人员很难开展工作。
执法队员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他们的心态也在变化。一方面是任务繁重、加班加点、经常遭遇暴力抗法、缺乏职业尊荣感;另一方面是无处不在、远远超出一般岗位的巨大利益诱惑,“只要想捞随时能捞一把”。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莉认为,“执法队员面临的诱惑很多,但是不管怎样也绝不能收钱,这是自保的底线。这个口子一开,就收不住了。”
目前,深圳拥有法定管理权的职能部门不承担查违工作,而是委托给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管理机制有待理顺。
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官曾志雄建议,“可以考虑将查违职能彻底从综合执法部门剥离出去,划归规划国土部门统一管理。由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大队组建若干中队派驻各街道,统一行使辖区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立案、调查、拆除等职能,并对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
他表示,关键还是要完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一要明确执法标准,合理规定执法人员的责任,综合考虑法定职责是否明确、执法保障是否充分、执法手段是否有效、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等因素;二要完善监督机制,特别是拓展体制外的监督渠道,实践中,很多案件是因公众和舆论的监督而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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