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及2021年展望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3日电(分析师胡俊超 宫晴晴 朱思韵)2020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信用法治建设扎实深入推进、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中央文明委开展新一轮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宣传文化活动为全社会积极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多个顶层设计文件或专题会议强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预计仍将持续发力并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社会信用方面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有望提速、规范和有序发展将成为信用建设年度关键词、各类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将被依法依规保护、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将发挥更大作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向纵深推进、信用建设“十四五”规划有望提上重要日程、高质量发展的跨区域信用合作将再上新台阶、诚信文化引领下社会信用建设氛围日益浓厚。
一、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
(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20年,完善和规范是信用工作主线,中央多次部署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深化“放管服”改革部分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2020年9月9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提出,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20年5月17日,新华社受权播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培育具有全球话语权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实施“信易+”工程。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
2020年12月7日,中共中央对外发布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2020年1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正式对外发布。该《指导意见》提出,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信用法治建设扎实深入推进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纵深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位法的缺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缺乏法律价值方面的引领,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立法的需求非常强烈。2020年,信用法治建设扎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一,制定全国社会信用法提上日程。2020年5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制定社会信用法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计划),标志着社会信用法立法项目提上日程,将护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纵深推进。
第二,地方立法取得积极进展。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位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鼓励地方先行先试,通过地方立法可为今后国家立法进行有益探索。截至2020年12月初,上海、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河南、湖北、陕西、天津等9个地方已出台省级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
第三,信用入法继续取得积极进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在内的多项法律法规在制定或者修订过程中,明确写入了信用相关条款。
(三)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促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
2020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各级政府部门也要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
为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2020年以来,国家继续大力推动“信易贷”,充分发挥信用在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
2020年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全国“信易贷”工作视频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国“信易贷”平台已与9个省市的地方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超过731家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完成平台入驻,累计发布超过1935个金融产品,累计注册中小微企业超291.3万家,累计整合与企业融资授信密切相关的纳税、社保、不动产、水、电、气等信用信息超过187亿条,包括“税易贷”在内的各类“信易贷”产品总信贷规模超过2万亿元,其中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实际发放贷款累计31万笔、放款总额突破5600亿元,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和发展注入了更强动力。
(四)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2020年是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始实施之年,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信用建设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020年,告知承诺制的全面推行,极大地简化了办事程序,为企业开办发展赢得了宝贵时间和充分便利,为更大力度的“放管服”改革创造了条件,进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该《意见》确定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主要任务。一是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和实行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系统要结合实际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国务院其他部门要确定部门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二是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事项,由国务院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三是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四是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科学编制工作规程。五是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六是加强信用监管。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七是强化风险防范措施。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五)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2020年,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多个重要文件或会议对新型监管机制做出部署。
2020年5月,新华社受权播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20年9月9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提出,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20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六)中央文明委开展新一轮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2020年8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组织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10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项目,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国家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骗取社会保险专项治理行动,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等10项专项治理行动。
这是继2018年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19项专项治理之后的又一次诚信缺失专项治理行动。
(七)宣传文化活动为全社会积极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2020年,以“诚信兴商宣传月”和中国网络诚信大会为代表的宣传文化活动为全社会积极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2020年9月27日,由商务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等19个部门和单位持续开展的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上海启动,活动以“诚实经营、守信服务”为主题,旨在宣传弘扬珍视信用、诚信兴商、守信有价的风气,让信用成为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2020年12月7日,由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山东省人民政府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山东省网信办主办,济宁市人民政府、央视网承办,以“守信互信 共践共行 携手推进网络诚信建设”为主题的2020中国网络诚信大会在山东曲阜举行。
(八)多个顶层设计文件或专题会议强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2020年,中央出台的多个顶层设计文件或专题会议强调政务诚信建设。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2020年5月17日,新华社受权播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5月18日,新华社受权播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党组会议强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2020年12月7日,中共中央对外发布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
让更多人知道事件的真相,把本文分享给好友:上一篇:互联网反垄断背后的国家逻辑
更多"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及2021年展望"...的相关新闻
每日财股
- 每日财股:豪悦护理(605009)
投资亮点 1.豪悦护理成立于2008 年,是国内个人卫生护理用品领域领先的制造商,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