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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各家券商发布《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的登记备案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符合条件的阳光私募基金公司将可作为机构投资者成为推荐类询价对象。
此次《指引》的规定有哪些内容?谁会成为首批受益者?私募成为询价对象的八大条件:(一)、公司成立时间已满两年;
(二)、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三)、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四)、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
(五)、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六)、股票投资经验较为丰富,研究能力较强;(七)、上年末证券投资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亿元;
(八)、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影响力。
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公司公司名称核心人物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旗下基金数量朱雀李华轮梁跃军2007年7月2日人民币 1亿元17只汇利何震2008年3月人民币3000万元7只合赢曾昭雄2007年3月人民币3000万元7只凯石陈继武2008年10月10亿15只重阳裘国根李旭利2001年人民币3亿元5只数据来源:展恒理财基金数据中心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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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亮点 1.公司主营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0年年末,公司拥有南阳天益发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