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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等部门主办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昨日在深圳举行。
会上,来自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上交所与深交所的负责人再次重申了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新股发行定价偏高、超募资金较多等现象,定下了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强化保荐机构责任、建立公平的估值定价市场环境、鼓励基金参与创业板上市公司询价。
切断保荐机构利益输送
在昨日会上,包括证监会、深交所在内的监管部门负责人均表示,已对当前新股发行过程中可能涉嫌的利益输送,以及保荐机构腐败等予以高度重视。
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会上指出,建立公平的估值定价环境,首要的工作是从制度上切断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利益链条,防止潜在利益冲突的恶劣影响。
陈东征表示,这些利益关系包括保荐代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询价对象与承销商的密切业务联系等,此外“保荐+直投”的模式也存在争议。因此建立公平的估值定价环境,让市场各方参与者公正参与博弈,是形成合理发行价格的前提条件。
针对保荐机构的职责,陈东征表示,保荐机构应该加强内核风险管理,防止出现PE腐败等问题,加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揭示发行人的风险,不断提高估值和定价的能力,逐步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据陈东征透露,未来将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即增加估值定价的透明度,强化对询价对象报价情况的市场监督;建立奖优罚劣的监管机制,淘汰报价质量较差的询价对象,提高询价对象整体报价能力;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提高中小投资者在估值定价过程中的话语权。
上交所总经理张育军表示,为了提高新股定价的有效性,应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市场参与方应提高新股估值的专业水平和人员素质;二是建立利益冲突的规避机制,尤其是建立投行和保荐人队伍之间的利益回避机制。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更建议称,应对发行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的“过度包装”采取惩罚性措施。
规范新股估值定价环节
对于市场较关注的新股“破发”,张育军在会上强调,合理的新股定价并非新股上市后必然上涨才是正确,随着首次发行的不断成熟,新股“破发”的比例还将进一步上升。以香港市场为例,港股新股每年破发的比例至少50%,A股按照这个标准仍远远不够。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透露的数据显示,2009年6月以来,一级市场申购资金存量呈现出逐月下降的趋势。其中2006年6月,中小板一级市场申购资金网下是300亿元左右,网上超过4000亿元。而到今年的2月份,网下申购资金已经降到22.63亿元,网上已经降为700亿元左右,下降幅度十分显著。
因此对新股估值定价环节,宋丽萍表示,要让专业的分析机构和人员在IPO定价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A股市场IPO定价的时间安排当中“前短后长”的不足,未来将适当延长分析师参与路演的时间,且目前具有可操作性。同时,监管部门也将对分析师的独立性、自身约束,以及研究实力等进行规范。
对于下一步如何完善新股发行制度以及提高IPO定价质量,宋丽萍表示,主要包括提高IPO机制的灵活性,为优化IPO定价质量和新股合理估值定价制订配套制度,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真正做到归位尽责。
鼓励基金参与创业板询价
而针对当前创业板的询价环节,一项来自深交所的统计显示,基金公司参与的比例不足10%,但基金对应的比例应为22%;相反财务公司的参与比例高达45%,但财务公司类询价对象对应的基础比例应是4.69%。
宋丽萍对此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基金所希望坚守的理性投资理念和市场过度投机行为之间的冲突。而结果造成了成功申购新股就需要报不合理的高价。因此在国内创业板市场,新股高估值并且趋同的现象较为明显,并且面临估值“整体偏高”的局面,缺乏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定价。而海外市场创业板IPO在发行价格、发行估值和后市表现等数字的绝对表现方面分化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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