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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投资过程中,需要妥善处理好逐利和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确保在风控的基础上逐利,在逐利的同时不忘风控,达到持续获利、稳中有升的目的。笔者认为,“逐利”就是通过恰到好处的交易,把“资金蛋糕”做大;“风控”同样不难理解,就是通过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打好资金“保卫战”的关键在于要防范大盘下跌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谨防个股退市导致的操作性风险。笔者将重点介绍普通投资者如何有效防范绩差“垃圾股”的退市风险。 明确风控重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分别发布《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和《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方案,下同)。随着两项方案今后的正式出台,A股市场的退市工作将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一般来说,正式出台的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主体内容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投资者目前可着手对两个方案进行学习和研究,以便尽早把握退市的风控重点和操作中的主动权。 从方案(以上交所方案为例)内容看,与现行《股票上市规则》设立的多项退市条件相比,新方案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增加,一是关于净资产的退市条件;二是关于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三是关于审计意见类型指标的退市条件;四是关于市场指标(不含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五是关于未在法定期限内如期披露年报的退市条件;六是关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指标的退市条件。 投资者在防范退市风险时,既要考虑现行《股票上市规则》设立的退市条件,也应顾及即将调整和增加的退市条件,并在制订操作计划、参与实际交易中加以重点防控。 多策并举操作 在操作层面,投资者近阶段应重点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应对退市风险: 一是对已经持有的股票进行“体检”。分别对照现行《股票上市规则》设立的退市条件,以及本次调整和增加的退市条件,对所持股票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区别情况、分别应对:对质地优良、无退市风险的“优质股”采取继续持有策略,并按原计划操作即可;对问题较多、存在退市隐患的“垃圾股”不要再抱侥幸心理,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予以处理——逢高、尽快、全部卖出。在实际处置过程中,对于因突发利空消息而导致股价连续跌停、第一时间无法卖出的股票,可适当保持耐心,既不必在恐慌中不计成本地杀跌,也不要忘记趁反弹高点及时离场。 二是对准备买入的股票进行筛选。方法如下:先设计一张空白表格,备填内容既包括经营业绩 、报告披露、财报纠偏、股权分布、股本变动、破产情况、是否解散等“老标准”,也包括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市场指标、披露年报和净利润等“新标准”,合计两大类、13个小项。在品种“筛选”过程中,要按照上述内容逐一填表、核对、检查,重点审查有无触及退市条件的“一票否决”情形。若全部指标均为“健康”,可作为备选品种、伺机买入;若有一项或多项触及退市条件,则应坚决从备选股里剔除,不再作为待买对象,使得最终入围“自选股”的待买品种确保达到无退市风险的要求。 三是对确定买入的股票制定详细的操作计划。通过精心制定操作计划,将退市风险降至最低程度。买入操作时,一般要坚持两条原则:一是要控制好仓位并做到不同品种之间的有机搭配;二是要本着越跌越买、越涨越卖的原则进行交易,以此降低持股成本,增加获利胜算。一般情况下,只要做到上述两条,即使在品种选择中已经做到慎之又慎,但还是碰到“退市股”时,整体风险也会非常有限,且完全在投资者可控范围之内。 规避三类问题 在防范绩差“垃圾股”的退市风险时,必须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不要以“赌一把”的心态参与“垃圾股”操作。已经持有“垃圾股”的投资者,要想方设法尽快离场,准备建仓的投资者则不再买入“垃圾股”;二是不要寄希望于其他投资者接盘;三是不要寄希望于能在“退市整理板”上出现奇迹,让“垃圾股”起死回生。虽然股票被决定退市之后,还有30个交易日的股票转让期,终止上市要在30个交易日结束之后。但此时交易无异于“玩火”,在明知股票即将终止上市的情况下,再参与此类股票的炒作显然是一种不明智的表现。 笔者认为,在目前可供投资品种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投资者应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业绩优良、赢面较大的“优质股”上,没必要重蹈之前“末日权证”的覆辙、炒作绩差“垃圾股”,这一点在当前资本市场面临转型变革的关键期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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