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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于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继续审议关税法草案。这意味着关税法草案将迎来二审。
关税法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列为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目前,包括关税在内的多个税种仍以国务院条例形式存在。
不同于其他主要目的是筹集财政收入的税种,关税的调控属性更为明显。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关税法立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立法安排。在目前国内外形势和“双循环”背景下,关税立法有利于强化境内外市场主体对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预期,使得中国能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和世界贸易体系中。
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关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作了完善性修改,包括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要求,明确跨境电商领域的相关扣缴义务人;充实完善原产地制度规则的规定;总结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经验,将有关便利纳税人的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明确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在4月19日的发言人记者会上表示,关税法草案初次审议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收到的主要意见包括:建议研究完善调整、发布税则的规定;建议细化明确进境物品、跨境电商税收相关规定;建议增加有关关税优惠的情形;建议将通关便利化改革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建议做好关税法与海关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的衔接协调。杨合庆称,部分社会公众的意见已在草案二审稿中吸收采纳。
王桦宇表示,当前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方式是税制平移,即将目前适用的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基本规则上升规定为法律。此次关税法相较于现行规定修改不大,主要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关税的相关规定以及《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做进一步的体系化梳理。
“经过多年的调整完善,我国关税已趋于成熟。”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孙鲲鹏向记者分析,着眼于外贸业务发展,下一步可以从惠及民生和促进创新的角度进一步促进进口活动,例如进一步调整部分群众急需的医疗品的税率,以增进人民福祉;进一步优化先进制造业相关的关键设备和原材料进口税率,以更好促进我国的产业升级等。从建设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的角度,可以进一步调整相关协定税率,推动我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委员长会议调整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杨合庆透露,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审议项目16件、初次审议项目23件,以及若干预备审议项目和需要研究的2024年实施期限届满的授权决定。
其中,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经济领域继续审议和初次审议项目13件、预备审议项目11件,占计划项目总数的近40%,包括制定金融稳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增值税法、能源法、原子能法、民营经济促进法,修改矿产资源法、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会计法、招标投标法、统计法、民用航空法等。
孙鲲鹏认为,当前,关税的立法准备工作相对比较成熟,从立法计划安排看,预计2024年落地存在现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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