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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为进一步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制度,丰富企业融资渠道,防范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起草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除针对近期部分可转债被爆炒现象,从规章制度层面进行完善外,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还将新三板一并纳入调整范围,为新三板关于可转债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据了解,可转债作为一种灵活性融资工具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但是新三板市场一直未推出该品种。目前新三板已设立精选层并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进一步加大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可转债的需求。
证监会方面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将新三板一并纳入调整范围,为将来市场的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依据。同时,《征求意见稿》对投资者适当性、交易制度、发行人与投资者权责对等方面亦提出原则性要求,为交易场所完善配套规则预留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10月23日的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就表示,将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优化公开发行审核机制,在精选层推出再融资制度,研究推出可转债,进一步畅通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渠道,促进市场功能更好发挥。
“可转债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转股,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流动性一直较差,退出和上涨的预期不佳,因此新三板可转债发展的并不顺畅。”有券商分析师表示。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建议,未来精选层的可转债可以效仿A股,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既可拓宽精选层的再融资渠道,也能带动精选层标的股的活跃,更能为精选层和投资者创造更多的赚钱机会和财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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