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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花样翻新快、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仿效性高 由于缺乏规范管理,一些地方贵金属类、文化艺术品类和大宗商品类等交易场所违法违规问题严重,不当销售、夸大收益,甚至欺诈的行为也屡有发生。透过一起起案例,我们会发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花样翻新快、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仿效性高,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广西证监局提供的一则案例介绍,2014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对梧州市裕农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进行判决,被告单位梧州裕农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3000万元,被告人白某、丁某、赵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1年,并没收财产100万元至500万元。 据介绍,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12月间,梧州裕农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开设电子交易平台,为投资者提供电子贸易合同,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茶叶、八角等农产品的标准化合约交易,不进行实物交割。同时,梧州裕农实行保证金、涨跌停板、当日无负债结算、限制订货量、强制转让等制度,变相从事期货交易。梧州裕农按照客户每交易一批合约双边收取1元的标准收取手续费。至2012年12月案发,梧州裕农收到全国各地3000多名客户资金共16304万余元,收取手续费约1655万余元。同时,梧州裕农将赚取的巨额非法盈利转入公司股东个人账户。 陕西证监局提供了一起假冒公司名义非法荐股实施诈骗案。据介绍,2014年7月,某投资者向陕西证监局举报“西安G软件有限公司”非法荐股、超范围经营。 经核查,G公司近年来并无实际经营活动,本案违法主体实为迟某、马某等人,他们假冒G软件公司名义,通过手机、微博、QQ群向投资者发布“牛股推荐、帮解套”等消息,并通过宣称“拥有内幕消息”、“所推荐股票具有高回报”、“短期可翻倍”等方式,诱使投资者缴纳1.5万元“会员费”,接受其“荐股服务”。投资者购买其所推荐股票后,不仅未获取高回报,反而股票被套,遂要求退费,却被告知荐股软件版本不够高,需继续升级,并缴纳升级费1.6万元。投资者再次缴费后,发现上当并要求赔偿损失时,迟某、马某等人电话停机,消失无踪。迟某、马某等人通过以上骗术骗取多名投资者钱财,仅其中一个账户涉案金额达近30万元。 陕西证监局提醒投资者,要提高警惕,对不明真相的高风险投资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多了解、多咨询,增强识别、防范、抵制涉及证券的诈骗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投资,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证监局提供的则是一起非法期货交易诈骗案。 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郑怀南、王振凤等人设立道亨公司,通过媒体刊登招聘广告大肆招聘,对应聘人员进行培训,讲授投资期货、外汇的知识,再虚构道亨公司与“香港时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时信公司)等境外公司合作,称其可在境内通过该公司提供的网上交易平台从事香港恒生指数等境外期货交易,并可获取高额利润。在公司业务员的游说下,应聘人员与道亨公司签订《顾客契约》成为公司客户。之后,这些客户通过道亨公司取得网上交易账户和密码,自行或委托业务员在公司提供的虚拟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所谓的期货、外汇交易。道亨公司通过不同手法制造客户亏损的假象,以此方式骗取客户的交易款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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