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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然强劲。这不,11月的前三天,沪深交易所就已经各开出了一份监管函。收到监管函的两家公司分别是在上交所上市的浙江广厦和在深交所上市的华邦健康。 《证券日报》记者经过统计后发现,证监会今年以来对违法违法行为的通报已达40余次;沪深交易所今年前10个月至少对370家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内容包括监管关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出具监管函等。 具体到两个交易所11月份内开出的两份监管函,根据深交所11月2日公布的信息,华邦健康是因为未及时在互动易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至于浙江广厦,上交所11月3日公布的信息称该公司存在两方面的违法行为:一是广厦控股未如实告知公司实际存在的关联关系;二是广厦建设未及时告知公司股权冻结及解冻事项。 鉴于浙江广厦的相关违法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同时,上交所提醒,公司相关股东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行使股东权利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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