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什么时候复牌?宏川智慧(002930)复牌时间出炉
宏川智慧:股票停牌自查情况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股票复牌情况的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8日至5月14日期间,股票收盘价已两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15日开市起停牌,对相关事项进行必要核查。
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川智慧,证券代码:002930)自2018年5月17日开市起复牌。
二、关于公司自查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停牌自查结果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自2018年5月8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
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安全生产风险
石化物流企业库区存储的货物大部分是易燃、有毒或腐蚀性的化学品,若发生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将受到威胁。虽然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范指引进行操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并分别为员工购买了人身保险,为库区资产、客户货物购买了财产保险,但非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仓储过程中,若因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导致出现大量泄漏或重大安全事故,将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着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2、对石化产业依赖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作为服务于石化产业的配套行业,石化物流行业与石化产业有较高关联度。石化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密切,随经济发展的波动呈周期性变化。因此,宏观经济要素的变动必然会导致石化产业的波动进而影响石化物流行业的经营业绩波动。自2011 年以来,我国经济继续快速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尽管国家已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调整规划等多项措施,但未来我国经济整体增长速度的不确定性有所加强,宏观经济的波动情况,将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我国石化物流行业的整体发展以及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偿债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重资产行业,对港务及库场设施、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岸线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投资支出金额较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58,554.5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分别为5,879.76万元、4,572.41万元和 3,143.14 万元,占公司息税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4.97%、28.18%和 19.73%;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43%、41.78%和36.32%,2015-201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处于同行业中间水平。
虽然公司银行资信良好,拥有较高的信用额度,融资能力较强,但若未来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借款或无法继续取得新的银行贷款,将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此外,公司部分长期借款的借款利率存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进行调整的情况。报告期内,假如公司平均借款利率上升1个百分点,净利润将分别减少636.04万元、577.54万元和461.43万元,净利润下降幅度分别为7.90%、6.88%和4.98%。因此,当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大幅上升时,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扩建储罐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会扩大公司现有仓储业务规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每年将新增较大折旧和摊销费用。若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公司将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项目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项目新增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5、与控股公司架构相关的风险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由3家子公司负责经营,公司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控制与管理。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对各控股子公司的股权、经营决策、人力资源、财务、客户开发与服务、基建采购、安全生产、投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管理,但公司仍可能存在对控股子公司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现金分红。公司子公司均为绝对控股的经营实体,其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公司控制,但若未来各控股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公司分配利润,将对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不利影响。
6、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3,190.12万元、36,692.92万元和36,414.39万元,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分别增长 10.55%和-0.74%。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262.69万元、7,483.58万元和9,034.69万元,2016年度和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分别增长3.04%和20.73%。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的经营业绩呈现较快增长的态势,但增长速度略有下降。尽管在现有的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等外部有利环境及公司竞争优势支撑下,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业绩增长前景良好,而且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面实施,公司的竞争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但若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服务,公司未来业绩存在可能不能保持持续增长,甚至大幅波动的风险。
7、主要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共计58,554.53万元,涉及的被抵押房屋建筑物、码头、储罐、土地使用权、岸线使用权等主要经营资产账面价值 67,772.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0,090.22万元,无形资产17,682.6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36.19%。若公司不能及时偿还上述借款,银行可能对被抵押的资产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公司归还借款,从而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8、市场竞争风险
运输成本与运输距离存在直接的关系,石化物流企业服务覆盖范围受制于所拥有码头资源的辐射半径,石化物流市场的竞争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受行业地域特征和规模不断扩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所在地区存在较多同类型石化物流企业,客户可选择仓储企业较多,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9、业务创新风险
公司不断探索适应市场的创新服务模式和工艺技术,积极寻求在现有稳定的重资产业务基础上进行服务输出,输出优质管理和服务,开辟轻资产业务,逐步建立并完善物流链管理服务,增加客户粘性的同时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借助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物流仓储业务快速发展。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创新业务管理制度,委派驻库代表控制安全风险和货权风险,但由于创新业务具有超前性和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因对创新业务缺乏足够运营经验,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源识别不够、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等,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罐容规模,减缓银行贷款偿还压力,提升公司效益。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若公司盈利水平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公司存在发行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11、快速发展导致的管理和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和本次股票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将继续扩大,经营管理难度将相应增加,如果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未来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此外,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和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对于专业人才和经营骨干的需求更为强烈,如果公司不能在稳定现有专业人才和骨干团队的基础上吸引并留住更多优秀人才,造成人才流失或人才缺乏,将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12、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自然人林海川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13,275.31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54.56%,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将继续在制度安排方面加强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情形的发生。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不能排除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的商业保理业务,可能面临投资风险、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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