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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黄金地块闲置十几年未能开发,据称拥有80%开发权的大中华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大中华公司),为什么迟迟未对项目进行开发,甚至被指连首期地价款也分文未交呢?有媒体曾曝光大中华公司拖欠5亿多元的土地出让款,据称目前这一项目的开发权仍在大中华公司手中,政府部门也并未考虑更换开发商。而罗湖区重建局也称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督促大中华公司尽早动工,但具体何时开发动工仍是未知数。
大中华公司未缴过地价款
新快报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就在罗湖区国土局因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败诉的第二年,也就是1997年12月29日,大中华公司插足改造项目并与中建、罗建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罗湖村深圳大康广场的合同书。
对大中华公司的介入,以袁海深为代表的原20户罗湖村民并不认可,他们认为这次签订的合同是一份非法倒卖项目的合同书。“合同签订后,大中华公司以7600万元的代价取得项目80%的开发权,中建公司和罗建公司一定程度上算是退出开发队伍了。”村民代理人万先生说,十几年来这块土地没有开发,大中华公司理应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1月23日,新快报记者见到了袁海深。他对记者表示,大中华公司非但盘踞土地13年不进行开发,甚至连政府的首期地价款也没有交过,更没有与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新快报记者从1998年2月20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承办文件复函(深规土第1000000445)中看到,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要求作为项目申请方的大中华公司“按照我局深规土(1994)256号文规定,自我局发出交付首期地价款办理土地出让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前来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此批准合作建房文件作废”。
“现在13年过去了,大中华公司没有缴纳地价款,也没有进行开发,因此1998年批准合作建房的文件早就作废了。”袁海深说,“现在大中华公司根本连缴纳地价的资格也没有。”
1月25日下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也就是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第一直属管理局给记者发来复函,证实大中华公司未向国土部门缴纳过地价款。
13年不开发也不换开发商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闲置土地两年不开发,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大中华公司连续13年没对这块地进行开发,为何如今仍享有开发权?政府部门在这期间为何没有考虑过更换开发商?
对此,罗湖区重建局李主任说:“这个事情不好说,不换新的开发商,里面肯定涉及经济问题,这里面肯定有不合理的一面。换了新的开发商,那大中华公司的前期投入怎么办?在这些问题上,政府其实也一直在推进,希望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另一方面,大中华公司并没有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不在它手上,因此这块地不能算是闲置土地,也谈不上收回。不过大中华公司只要缴清地价就可以把土地给它了,因为它已经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而且之前的所有手续都办了,就差这一步,你说这地是谁的?”李主任说。
如果大中华公司依然不缴清地价款怎么办呢?是否政府一直拿他没办法?对此,李主任说:“这个肯定不会一直这么拖下去,它只要近期内开发,还是认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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