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引领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2月21日,国开行发行2017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项目投放,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市场,商业银行的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在各类发行人中则是最大的。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年1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加强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创新”。作为绿色金融的先行者,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积极践行从“建立”到“健全”的绿色金融之路
绿色信贷和债券业务快速发展
绿色金融是指通过贷款、发行债券、股票、保险等金融服务将社会资金引入环保、节能、低碳等绿色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和制度安排。绿色金融体系内包括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绿色银行、绿色基金、绿色股票、绿色保险、绿色指数等多种绿色融资渠道和金融产品。
据了解,绿色信贷是指投向绿色项目、支持环境改善的贷款。自2007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以鼓励和倡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撰文指出,绿色信贷的体系框架由四部分组成:《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考核评价体系》以及银行自身的绿色信贷政策。
马骏指出,随着制度建设的完善,近几年绿色信贷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2013年29家银行签署了《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共同承诺》,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信贷业务专业委员会,2015年4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
根据中国银监会2013年印发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目前绿色信贷包括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共包含12个项目类型)的贷款,以及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制造端的贷款。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贷款余额为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为5.57万亿元。绿色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比例持续增高,2013年末是8.7%,2014年提高到9.3%,2015年又提高到9.7%。
2013—2015年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不良率分别为0.32%、0.2%和0.42%。2016年6月末该不良率为0.41%,不良贷款余额为226.25亿元,低于同期各项贷款不良率1.35个百分点。
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环境效益显著。按照2016年6月末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支持资金比例测算,预计可年节约标准煤1.87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4.35亿吨,减排化学需氧量397.73万吨、氨氮43.45万吨、二氧化硫399.65万吨、氮氧化物200.60万吨,节水6.23亿吨。
国开行称,该行绿色信贷余额自2013年起稳步增长,一直保持绿色信贷领域主力银行地位。截至2015年底,国开行绿色信贷项目贷款余额为15742.26亿元,不良率为0.46%,低于全行平均水平。
201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同时发布了绿色金融债的公告和《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2015版)》,启动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
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上共发行绿色债券53期(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达2052.31亿元。其中,贴标绿色债券共计发行49只,发行规模达到1985.3亿元,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35%;贴标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共计发行4只,发行规模达67.1亿元。
联合资信报告指出,绿色债券发行人涉及企业、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国际机构。其中,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期数最多(27期),占总期数的55.10%,发行规模占总规模的20.42%。商业银行发行绿色债券规模最大(1480亿元),占比为72.11%;发行绿色债券期数(19期)仅次于企业,占比为33.78%;其平均单笔发行规模(77.89亿元)也在各类发行人中位居首位。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分别发行了300亿元绿色金融债,成为2016年全球范围内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人。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去年各发行1期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分别为60亿元和10亿元。多边银行新开发银行发行的30亿元“16新开发绿色金融债01”则开创了我国绿色熊猫债的先河。
联合资信指出,2016年绿色债券发行人主要包括国有控股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非金融国有企业,反映了这些发行人在绿色债券市场的参与度较高,履行社会责任的意愿较强。
中诚信研究院指出,从发行规模看,境内绿色债券市场仍以绿色金融债为绝对主导,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占比接近80%。绿色金融债发行人中,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三家商业银行发行规模共计1300亿元,占境内绿色债券市场的65%。
“绿色金融债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源于商业银行较早推动绿色金融理念,另一方面源于其较高的绿色信贷存量需求。”中诚信研究院指出。
同时,我国银行业积极承销绿色债券的发行。例如,作为国内最大的绿色债券承销银行,工行先后承销发行了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券、中国银行间市场首单国际多边开发机构人民币绿色债券、国内首支绿色企业债券等。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了全方位的绿色金融直接融资服务体系,持续通过债券承销等直接融资方式支持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近日撰文指出,中国银行业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
一是能效金融的创新和实践。一方面,银监会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风险控制手段,探索能效融资业务。例如,一些银行接受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项下的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或作为其他担保抵押物的补充,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贷款;有的银行接受合法拥有碳配额的控排企业提供的可交易的碳资产作为主要质押物,为其提供融资,支持其项目建设和运营;有的银行接受融资企业提供的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为其绿色交通、集中供热、垃圾处理等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提供融资。另一方面,银监会鼓励和引导银行通过信贷风险损失分担、国际资金转贷款等模式,加强与国际领先金融机构合作,提高我国银行机构绿色信贷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排放权金融领域的创新和实践。银行业监管部门支持银行机构为试点地区交易所开发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清算系统,鼓励和引导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国内碳排放权、排污权抵(质)押融资业务,发行低碳信用卡等。
三是积极拓宽绿色信贷资金来源。中国银监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拓宽绿色信贷资金来源。2015年以来,先后批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江西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江苏南通农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等在境内外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国银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折合人民币超过1800亿元,为扩大绿色信贷投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来源保障。
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背后,是绿色信贷组织架构、绿色信贷政策制度、绿色信贷流程管理、绿色信贷风险管理等全方位的配套。
以中国银行业绿色金融先行者——兴业银行为例。据了解,该行正逐步从绿色银行向绿色金融集团迈进,并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商,目前已在集团层面成立绿色金融业务专项推动小组,通过建设绿色金融专业系统,为客户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报表统计、信息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提供系统支持,推动集团业务协同联动,加快实现集团层面绿色金融融资余额突破1万亿元的目标。据了解,兴业银行在绿色金融专业化运营方面一直走在市场前列。2009年,该行即成立国内首个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目前已拥有近两百人的国内最大的绿色金融专业队伍,在35个一级分行设立环境金融中心,并在二级分行相应配置专职的绿色金融产品经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业务专业化运营体系。
为了推进绿色信贷,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通过设立专职部门,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组织架构。在法人层面,浦发银行成立了社会和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会和环境风险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并组织开展全行绿色信贷业务;上海银行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绿色信贷相关业务的推动工作;上海农商银行多部门合作,负责绿色信贷业务的营销推动、制定绿色信贷的风险政策、组织和推动绿色信贷业务的贷后检查和管理。
同时,上海银行业细化客户分类,建立差别化的绿色信贷评审机制。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参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细化客户环保风险分类标准,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设置了客户、贷款及项目绿色信贷分类标识选项,分别建立了绿色信贷客户分类和非项目类贷款分类(均分为友好类、合格类、观察类和整改类四类十二级),实行差别化管理。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为绿色信贷业务审批提供“绿色通道”,在审批流程、贷款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等方面形成差别化的风险管理策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对信贷客户实施绿、蓝、黄、红“四色”分类管理,分别对应环境友好型、环保合格型、环保关注型和环保缺失型,提高对环境风险的精细化管理。光大银行上海分行配置绿色信贷业务专项信贷规模,并给予利率适度优惠,专项用于支持绿色信贷业务。
在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体系方面,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首创五类绿色信贷融资模式,分别为节能减排设备制造商增产融资模式、公用事业服务商融资模式、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节能服务商融资模式、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模式。该行推出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集群式营销方案”较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在节能改造中的资金难题。该行还积极支持上海市发改委碳排放管理工作,拓展碳交易客户,研发碳资产产品。中行上海市分行与上海市科委合作,引入专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推出“科技微贷通”,加大对拥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绿色环保中小企业的支持。农行上海市分行试点推出节能减排收益权保理业务,以满足高耗能客户的节能减排需求。浦发银行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形成了具有五大板块、十大创新的绿色信贷产品体系。
此外,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引入国际合作,提升绿色信贷的示范效应。上海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共同开展“IFC能效贷”,由国际金融公司提供贷款总额50%的损失分担,对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源效率项目以及为实施这两类项目而进行的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技术设备制造提供信贷支持。浦发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法国开发署、亚洲开发银行进行了多方的绿色信贷合作,通过损失分担机制和外国政府转贷方式开展绿色信贷项目。例如,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长宁建设低碳城区转贷款项目,为长宁区全国低碳节能示范区内150幢2万平方米以上的楼宇节能改造提供信贷支持。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与世界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合作,为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银行内生动力不足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的樊明太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压力主要来自政府,绿色信贷的市场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商业银行多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开展绿色信贷业务。
上海银监局绿色信贷研究课题组(以下简称“上海银监局课题组”)指出,影响和制约绿色信贷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立法层级低,政策协同较弱;分类标准不清,统计监测较难;信息渠道分散,信息披露相对滞后;内外部激励不足,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缺少动力;专业性强,风险防范难度较大;产品不够丰富,创新亟待加强。
“从外部激励看,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较弱。现行财税政策扶持的对象主要是节能环保类企业,但对支持这类企业或项目发展的绿色信贷银行则缺乏相应的配套激励政策。如在政府贴息、税收减免、拨备及坏账核销等方面,对银行的扶持政策凤毛麟角。从国际经验看,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对国内银行业的环保、节能等绿色信贷业务均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补贴。从内部激励看,银行尚未建立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经营目标,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不科学。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绿色信贷在成本收入、投入产出上缺少优势,但是大多数银行依然沿用传统理念对绿色信贷业务进行考核,未建立有针对性的激励制度,在绩效考核和资源配置上对绿色信贷支持不足,致使基层分支行拓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上海银监局课题组指出。
“近年来,我国在财政上陆续出台了数十项支持节能环保的政策,大部分为直接补贴类的措施。与直接补贴相比,贴息可以使财政以少量的贴息资金引导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环保领域。同时,贴息机制可将项目甄别选择的责任部分转移给更为专业的商业银行和其他经济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财政的管理和监督责任。”马骏指出。
马骏表示,要健全财政对绿色贷款的贴息机制,可从如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扩大财政贴息资金规模;第二,适当提高财政贴息率,取消3%的贴息上限限制;第三,试点由财政部门委托商业银行(或未来的绿色银行)管理绿色贷款贴息的制度。上海银监局课题组就“加大政策激励,激发银行内生动力”建议称:在外部政策扶持方面,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对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给予财政贴息、税收减免、拨备计提、不良核销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并通过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担保基金等措施,提升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促使银行将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转化为内生动力;在内部激励方面,督促、指导商业银行改进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符合绿色信贷特征的绩效考评指标和激励约束机制,统筹兼顾,有效平衡自身短期利益与社会效益。
为推动绿色信贷,沪上一些银行改进了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加大了对绿色信贷业务的激励。例如:上海银行单列绿色金融专项奖励,对符合一定标准的绿色信贷类业务进行单户奖励,将绿色环保列为重点支持行业客户,在标准户考核、相关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中行上海市分行将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增速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之比纳入对辖内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交行上海市分行将“绿色信贷业务推进成效明显”列为对经营单位的考核加分项。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对于使用绿色信贷的项目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对银行机构实施绿色评级,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支持以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
全方位打造绿色金融机构
一位商业银行人士指出,虽然国内部分银行机构已试点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但在实际产品发行过程中仍存在审批效率低、交易主体范围窄、盈利水平偏低等问题,导致目前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的积极性不高。对此,他建议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债、绿色资产证券化参与机构的范围,在市场发行环节探索备案制发行方式,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降低发行环节的行政审批费用,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使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形成常态化、规模化的发展。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现状报告2016》指出,政策工具可以有效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尤其在中国。该报告提出了多条建议,具体包括:简化绿债审批流程(比如,绿色金融债的审批由银监会和央行“先后审批”改为同时“并联审批”,并给予额外的额度,提升金融机构择机选择绿债最佳发行时点的能力);将绿色债券纳入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的质押范围;可适当降低绿色金融债在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中的监管资本系数;拓宽绿色债券的担保和增信渠道;设定投资要求,比如在债券投资组合中设定最低绿色债券比例;在绿色项目初期给予一定的激励政策,对绿色项目实施价格补贴、财政贴息和投资补助等优惠措施;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和披露;吸引海外投资者。
马骏指出,未来,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重点在于建立对绿色债券的统一界定标准,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绿色债券的认证质量,鼓励认证机构在债券发行后持续监督资金流向,并估算绿色项目的实际环境效益。同时,要加强绿色债券市场的国际合作,为国际投资者投资中国绿色债券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要探索建立贴息、担保等能够帮助绿色债券降低融资成本的激励机制。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证券化”。其中,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证券化是首次被提出。分析人士指出,《方案》将进一步拓宽绿色债券的发展前景。
“目前,中国的绿色融资主要依赖绿色信贷,其他绿色融资方式刚刚起步,规模较小,流动性较低,各项制度和规章也尚不完善,未来发挥多渠道融资能力的空间巨大。”工商银行绿色金融课题组(以下简称“工行课题组”)指出,未来绿色金融将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等多种工具和渠道。
工行课题组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推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监管要求、防控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迫切需要;也是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该课题组认为,为更好地适应国际可持续发展及国内经济转型趋势,商业银行应长期、全面、深入地贯彻绿色金融战略,在全集团、境内外全面强化绿色金融布局,持续加强自身节能减排,以打造国际一流的绿色金融机构。“国际一流的绿色金融机构”一方面是指客户和业务的绿色化,即通过绿色融资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支持,同时压降或退出高环境风险行业和客户,从而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另一方面是指自身表现的绿色化,即通过引入内部环境管理手段及先进技术积极管理自身的环境足迹,减少自身日常经营中温室气体排放及能源消耗。
该课题组同时表示,商业银行构建绿色金融战略体系应遵循四个原则:可持续原则、责任原则、包容和尊重原则、透明原则。这些原则与银行经营所追求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是相互协调、有机统一的,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监管及可持续发展对金融的要求,在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应从组织架构、政策制度、产品体系、流程管理、风险管理、企业文化、信息披露等七大方面入手,构建绿色金融战略体系,全方位打造绿色金融机构。”工行课题组指出。
王兆星就我国银行业进一步推动绿色信贷发展建议道: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到银行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去;主动作为,积极支持可持续发展;切实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着力绿色信贷专业化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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