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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合规进行时
在2017年“强监管”的持续下,2018年以来信托业罚单数量也不断增加。春节节前,银监会网站挂出天津信托3张罚单。
银监会网站信息显示,此次3起行政处罚作出时间均为1月19日,处罚金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天津信托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17年以来,各地银监局开展了"三三四"现场检查,天津监管局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了周密检查,此次行政处罚也是现场检查的结果。在监管形势持续严峻的大环境下,公司对此次处罚将认真对待并积极予以落实整改,且部分涉及项目在检查前已经结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根据其银行间市场披露的2017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天津信托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2.94亿元,同比增长15.12%;实现净利润 5.64亿元,同比增长46.11%。从行业排名看,天津信托营业收入排在第30位,净利润排在第41位。目前,天津信托国企混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近三年来首遭罚单
根据记者统计的近三年信托公司行政处罚情况来看,此次天津信托尚属首次遭遇行政处罚。
银监会网站发布的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监罚决字〔2018〕21号、25号、27号)显示,天津信托此次违规行为共有三处,分别为“资金池信托业务新增非标资产入池、未如实披露信用风险”、“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业务未直接对应项目、资金使用监控不到位”、“证券信托结构化比例超过法定上限”。
而从行政处罚依据来说,上述行为不仅违反了近年来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等意见,其直接的法律依据仍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虽然天津银监局未披露具体条款,但根据过往罚单情况来看,“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或许仍是此次天津信托违反的主要条款之一。具体来看,天津银监局对资金池问题予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于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业务和证券信托结构化两问题则分别予以30万元、20万元的罚款。
“2017年以来,各地银监局开展了"三三四"现场检查,天津监管局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了周密检查,此次行政处罚也是现场检查的结果。”天津信托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监管形势持续严峻的大环境下,公司对此次处罚将认真对待并积极予以落实整改,且部分涉及项目在检查前已经结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国企混改”方兴未艾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信托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 1980 年,系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2009年6月份,经银监会批复,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7亿元,在68家信托公司中排名第49位。
根据其银行间市场披露的2017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天津信托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2.94亿元,同比增长15.12%;实现净利润 5.64亿元,同比增长46.11%。从行业排名看,天津信托营业收入排在第30位,净利润排在第41位。
天津信托内部人士称,公司长期秉承稳健经营的原则,整体业务发展水平良好。净利润水平较营收水平排名较低,并非公司创利能力不足,而是其在2017年加大减值准备计提的结果。
事实上,与天津信托的业务水平相比,其注册资本水平明显偏低。2014年1月份,天津信托注册资本自15亿元增至17亿元,距今已有4年之久。为摆脱资本掣肘,借着天津市国企混改的东风,天津信托亦推出增资扩股计划。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天津信托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预计引入资金50亿元-100亿元。目前,天津信托的国有股东共有三位,分别为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持股比例分别为51.58%、42.11%、1.05%。
另外,对于投资者要求方面,天津信托提出“属于战略投资者、投资规模符合资本要求和治理结构涉及”、“与天信公司有战略协同效应”、“全国多个地区有经营机构,可推进公司将业务扩展到全国”等多个条件,拟将自身定位从天津本土信托公司推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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