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首发申请已于10月17日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审核。2008年到2011年上半年,该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2008年到201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达58.94%。
但不可忽视的是,和晶科技主营业务为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其经营规模和增长能力严重依赖于家电行业整体水平。以该公司当前产品销售构成中最为倚重的冰箱为例,2011年上半年冰箱类智能控制器实现营业收入12115.4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15483.26万元的78.25%,但是国家信息中心和中国家电网在今年5月底联合发布的《国内重点城市冰箱市场白皮书》显示,国内重点城市在今年一季度的冰箱销售量为435万台,同比仅增长8.24%,远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分析认为,政策递减和城市冰箱保有量迅速上升成为冰箱销量增速下滑的主要原因。
面对整个行业扩张速度显著减缓的市场环境下,和晶科技未来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更何况在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还存在着严重虚增募投项目收益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财务疑点,同样值得关注。
虚增募投项目盈利能力
和晶科技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此次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包括两个项目,即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项目和智能控制器研发中心项目,其中智能控制器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8772.42万元,占全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10573.82万元的82.96%。同时鉴于智能控制器研发中心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成为此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关键点。
但是针对这一关键项目的盈利能力预测,却显得颇为不靠谱。详细数据披露,该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年增营业收入40435.2万元,新增息税前利润4771.59万元,由此计算募投项目息税前利润率高达11.8%,不仅高于2011年上半年水平,更是显著高于最近三年及一期汇总后的平均水平。
较高的募投项目息税前利润率本身就值得疑问,何况经过进一步详细测算结果来看,更加无法支持募投项目较高的盈利能力。
和晶科技主营产品为各类型家电智能控制器,通常来说,该公司产品的核心部件包括变压器、高压电容、芯片等,而这些核心部件不论用在哪种智能控制器,其采购成本都基本相同,这就导致该公司不同类型智能控制器的单位成本之间的弹性较小,因此理论上售价较高的智能控制器类型的产品盈利能力,也应当高于售价较低的智能控制器类型。这一点从该公司披露的产品销售及毛利率贡献明细数据中也可见一斑。
由于毛利率是影响息税前利润率的最关键因素,因此不难得出结论,智能控制器销售价格与其产品盈利能力呈显著正相关。从募投项目详细信息披露来看,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家电智能控制器产能624万件,对应新增营业收入40435.2万元,由此计算募投项目预计销售单价为64.8元/套。而和晶科技2011年上半年各类型产品总共销售数量为190万件,对应上半年营业收入总额15483.26万元,则产品单位售价为81.49元/套。由此不难看出,募投项目预计产品销售结构,相比目前该公司现有销售结构来说,低价、低附加值类型产品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因此结合前文的推论,募投项目产品盈利能力应当小于当前水平,则预计息税前利润率应当较目前水平更低才是合理的。
和晶科技2011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为21.66%,产品加权销售价格为81.49元/套,略低于冰箱类产品82.98元/套的销售价格,而毛利率也恰恰略低于冰箱类产品22.4%的毛利水平,而这体现出极高程度的契合。募投项目64.8元/套的销售价格位于洗衣机类73.25元/套和豆浆机类33.63元/套的销售价格之间,则对应毛利率合理估计范围也应当在19.31%和13.02%之间,远低于该公司当前的毛利率水平,即便参考19.31%的毛利率上限,也较目前水平相差3个百分点左右。
从息税前利润率的计算公式来看,等于毛利率再减去费用收入比,因此毛利率下降3个百分点,则意味着息税前利润率也将下降3个百分点,则募投项目合理预计的息税前利润应当在8.8%左右,远低于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11.8%水平。
严重低估募投项目息税成本
事实上,和晶科技不止虚估了募投项目息税前利润率水平,而且在息税前利润折算成为净利润的过程中,也未能够全面合理地估计债务利息和所得税成本。从详细数据披露情况来看,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项目达产后将产生4771.59万元息税前利润,再扣除项目利息和所得税费用后,实现净利润4055.85万元,则该公司预计的该项目息税成本仅为715.74万元,约占息税前利润金额的15%,而这恰好等于和晶科技在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的企业所得税率,这意味着该公司预计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并不产生新增有息负债。但是问题在于这似乎不大可能。
从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具体预算信息来看,总投资为11931.05万元,其中上市募集资金8772.42万元仅解决了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个部分,剩余的3158.63万元的投资缺口将由该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但是截至2011年上半年末和晶科技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仅为3139.22万元,尚不足一个季度的采购支出,应负当前的经营本已是捉襟见肘,根本没有余力对新增募投项目给予财务支持。
因此,这部分金额高达3158.63万元的资金缺口将不得不通过债务融资来解决,而并非能如招股说明书中乐观预期的那样“无负债经营”。参照该公司2011年上半年银行借款折算全年9.69%的利率水平计算,3158.63万元的资金缺口对应资金成本,也即利息成本将高达306.07万元。
募投项目实际收益水平不容乐观
结合上述两段内容不难发现,和晶科技在募投项目预计收益部分,通过虚估项目息税前利润率和忽略利息费用的方式,严重夸大了募投项目收益。如果参照前文关于息税前利润率和利息费用合理水平的测算,则不难计算出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项目在合理条件下可实现的净利润水平,将远远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金额,二者相差超过千万元,约占信息披露预测净利润金额的三分之一。
更何况,这一测算还是建立在产能充分利用且库存商品全部实现当期销售的理想状态基础上,一旦和晶科技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产能限制或者产品积压的情况,则实际收益水平将很有可能进一步下降。
涉嫌偷逃企业所得税
和晶科技母公司利润表数据披露,2011年上半年实现税前利润2852.18万元,其中包含成本法核算下全资子公司和晶信息的1908.53万元分红款,同时计算所得税费用为144.13万元,占扣除投资收益后税前利润总额943.65万元的15.27%,这与和晶科技母公司在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15%的企业所得税率相当,似乎纳税正常,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按照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相关办法,如果母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率高于子公司所得税率,如果子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则母公司应当以母子公司所得税率之差额计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款。在和晶科技公司中,子公司和晶信息在2011年享受减半征收政策,也即12.5%的企业所得税率,而母公司只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则意味着母公司应当针对来自于子公司和晶信息的1908.53万元分红款,以2.5%的差额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则涉及金额为47.71万元。而和晶科技母公司在2011年上半年的企业所得税理论金额141.55万元,与实际计入费用的金额144.13万元之间的差异额,显然无法抵补子公司分红款应补缴金额,因此和晶科技母公司很可能存在偷逃企业所得税款的行为,以及未将应补缴企业所得税计入费用的利润操纵行为。
固定资产净残值有失公允
此外,和晶科技固定资产核算方式也存在非公允的现象,招股说明书“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部分披露,该公司针对四大项固定资产核算中,均按照10%来计算净残值率。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内资企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应当为5%,同时这也是一般企业惯行的计算依据,而和晶科技计算的净残值率显著高于合理水平,这不仅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而且较高的净残值率自然导致固定资产总折旧金额和年折旧金额减少,经过测算后不难得出结论,和晶科技将5%的净残值率提高到10%后,每年便可以节省下折旧费用27.7万元,尽管涉及金额并不会对该公司盈利能力构成重大影响,但这背后透露出来的会计核算违规问题在性质上同样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