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调控满月考:新房成交量双双腰斩
本报记者 张敏 北京报道
在调控政策发酵了一个月后,沪深两地楼市双双出现调整。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在“3·25新政”之后的一个月间(3月26日-4月24日),上海、深圳两地的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均出现“腰斩”,上海的新房价格还出现了6%的下调。从各区县表现看,此次楼市新政对市场的影响可谓十分全面。
今年3月25日,上海、深圳两地同时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同时抬高了限购门槛,并对购房首付比例进行提高。由于上海的政策力度较大,房价跌幅也较为明显。
但业内人士指出,政策挤出的投机投资需求仍然存在,并已向周边区域释放。这种趋势值得警惕。
“限购令”效果明显
根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统计,新政后的一个月,上海共成交新建商品住宅8317套,比之前一个月(2月24日-3月24日)下降了50%。成交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下降52%。 该机构指出,对比新政前后各30天的成交数据可以看出,上海16个区全部出现了成交面积下滑。其中,虹口区成交面积跌幅94%为最大;青浦区跌幅最小为16%。
价格方面,新政后上海新房成交均价为31717元/平方米,比之前下跌6%。
深圳楼市同样调整明显。新政后的一个月间,深圳共成交新建商品住宅3067套,环比下滑57%。成交面积也从此前的71万平方米降至30万平方米,降幅为58%。 深圳10个区全部出现了成交面积下滑的现象。其中坪山区成交面积跌幅最大达79%;光明区跌幅17%为最小。
价格方面,新政后一个月间,深圳新房成交均价为48718元/平方米,环比降幅不到1%。 就价格变化而言,上海楼市调控的效果要比深圳明显。上海易居认为,两个城市的调控手段大致类似,但在部分关键性政策上,上海的力度更大。比如,上海将限购门槛升级为5年,深圳为3年;上海将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50%,深圳则为40%。
在沪深调控新政之前,苏州曾于3月18日出台“限价令”,规定“新建商品房申报价格三个月内不宜调高,六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一年内不宜超过12%”。但从执行效果来看,由于开发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规避,因此苏州的实际房价仍有所提高。
分析人士指出,“限购令”仍然是当前最有效的调控手段。按照楼市的正常逻辑,成交量变化往往是市场调整的先行指标,并带动价格随后出现调整。由于“限购令”能够对成交量形成抑制,因此能迅速改变供需关系,使市场形态发生变化。
需求结构调整 按照上述量价变化逻辑,就当前沪深楼市而言,若成交量持续保持低位,未来的房价应继续出现调整。但上海某知名房地产项目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实际情况恐非如此。
他表示,一方面,重大调控政策出台伊始,市场往往会出现较为剧烈的“应激反应”,具体表现为观望情绪严重、成交量明显下降等。但经过一段消化期,成交量和价格都会逐渐修正,最终不会与政策前出现过大差距。
另一方面,当前货币发行量较大,资产价格存在上涨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冲调控政策的效果。
因此,这两个城市的成交量出现剧烈波动只是短期现象,房价也不会出现大幅调整。
真正需要关注的是需求结构的变化。据悉,在调控政策出台前,上海、深圳两地的投资需求比重不断提升。但由于政策力度不一,其变化也不尽相同。
上海易居认为,上海调控政策效力明显,和上海部分投资投机购房需求发生转移有关,即部分炒房需求转移到了周边的杭州、苏州等城市。总体上看,后续此类政策效应还会继续显现,并需警惕。
但对于深圳而言,有分析认为,投资需求的外溢效应有限,大部分处于被压抑状态。 另一部分被抑制的是改善性需求。根据上述机构的数据,在调控之后的一个月内,上海均价4万-6万项目成交面积的降幅为56%,深圳同类项目成交面积降幅为67%。两者均高于整体市场平均降幅。
按照该机构观点,均价4万-6万项目的主体为改善型楼盘。这种变化说明,在本轮楼市调控中,改善性需求受到的影响最大。从某种意义上说,部分合理的改善性需求已被误伤。
因此,尽管沪深两地成交量遭遇“腰斩”,但按照多数从业人员的观点,仍有大量需求处于被压抑状态。这也决定了沪深两地楼市“供不应求”的基本面并未改变。除非供应量明显提升并在一定时间内达成供需平衡,否则房价上涨的压力仍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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