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商务合作
首页
【券商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开立账户】财联社10月10日电,近期,市场新开户数量和融资规模显著增加,为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对新开户投资者的服务工作。记者最新获悉,监管部门对券商下发通知,提出若干要求,券商及其从业人员在营销过程中,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开立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不得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或者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券商通过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的,投资者招揽、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应当由券商独立完成,第三方载体不得介入。
上一篇:A股高股息资产表现抢眼!券商板块回落 农业板块崛起
下一篇:牛市将尽?“老债王”格罗斯:多重逆风下美股涨势正在减弱
投资亮点 1.新冠检测概念,又是熟悉的转折+缺口的模式,最近疫情又出现反复,并且...[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