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权首秀 警惕三项交易红线
随着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我国指数期权产品也迎来破冰之旅。根据安排,沪深300股指期权于12月23日正式上市,首批上市的包括2020年2月(IO2002)等6个合约月份。作为管理资本市场风险的重要工具,沪深300股指期权被视为金融市场的“保险”。在新一项“避险”工具上市之际,中金所也重点强调了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三项异常交易红线,提前向市场敲响了警钟。
首只指数期权产品上市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首只指数期权产品,沪深300股指期权于12月23日正式上市交易。
据了解,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上市筹备工作历时并不长,在今年11月10日-15日,中金所就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在12月14日,中金所一口气发布了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超10项相关规则,准备工作正式完成。
距离相关规则正式落地一星期之际,沪深300股指期权于12月23日上市交易。
根据中金所最新发布的“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新合约上市通知”显示,沪深300股指期权首批上市合约月份为2020年2月(IO2002)、2020年3月(IO2003)、2020年4月(IO2004)、2020年6月(IO2006)、2020年9月(IO2009)和2020年12月(IO2012)。
对于首批上市合约月份从2020年2月开始加挂的原因,中金所曾表示,将2020年2月合约定为最近月合约,能够给予交易者一定的适应时间,确保沪深300股指期权平稳上市、安全运行。
另外,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初期实施交易限额制度。自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首日至2020年3月的第3个星期五(2020年3月20日),客户该品种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手,单个月份期权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手。自2020年3月的第4个星期一(2020年3月23日)至6月的第3个星期五(2020年6月19日),客户该品种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手,单个月份期权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手。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相关费用亦是市场关注的重点,手续费标准为每手15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每手2元,交易所暂不收取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申报费。对于各合约的挂盘基准价,则由交易所结合沪深300股指期权做市商报价等因素确定,并在合约上市交易的前一交易日公布。
在北京科技大学金融系教授刘澄看来,上市沪深300股指期权,是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对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警惕三种异常交易行为
在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之际,中金所也重点强调了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三种异常交易行为。
具体来看,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上的自成交次数达到5次(含5次)的,构成“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大量或者多次进行自买自卖(包括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内的客户之间的交易)”的异常交易行为;单日在某一合约上的撤单次数达到500次(含500次),构成“频繁报撤单”的异常交易行为;单日在某一合约上的撤单次数达到100次(含100次),且单笔撤单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80%的,构成“大额报撤单”的异常交易行为。
此外,中金所表示,客户单日在单品种多个合约上因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按照一次认定。
在统计客户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和大额报撤单次数时,因即时全部成交或撤销限价指令、即时成交剩余撤销限价指令、市价指令形成的自成交行为不计入自成交次数统计。因即时全部成交或撤销限价指令、即时成交剩余撤销限价指令、市价指令自动形成的撤单行为不计入频繁报撤、大额报撤单次数统计,由客户主动发出的撤单行为计入撤单次数统计。
需要指出的是,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之间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合并计算,其监管标准与单个客户相同。
中金所强调,套期保值交易所产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和大额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此外,做市交易所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对于上述异常交易行为的处理程序,中金所表示,客户第一次出现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于当日对客户所在会员进行电话提示;第二次出现,交易所将该客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第三次出现,交易所于当日收市后对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限制开仓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一个月。
刘澄指出,加强对股指期权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能够发挥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作用。
16家公司获做市商资格
为提高市场流动性,沪深300指数期权采用做市商制,其中中信证券等16家公司已取得了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做市商资格。
据相关媒体消息,近日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等16家公司取得了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做市商资格;同时,广发证券、长江证券等12家公司取得了沪深300股指期权预备做市商资格。
中金所近期发文称,交易所将加强做市商梯队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某不愿具名的期货行业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做市商的管理,能够增强市场流动性,提高报价精度,促进市场功能的发挥。
据中金所发布的《关于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深300股指期权做市商可以在交易日的9:30-15:00,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双向期权持仓自动对冲平仓,自动对冲平仓暂不收取手续费,申请后持续有效。做市商也可以在上述时间申请取消自动对冲平仓。做市商所有月份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60000手;做市商所有月份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20000手。
实际上,在《中金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中,对于申报做市商的资格也有明确规定,其中需要满足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健全的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备稳定、可靠的做事交易技术系统;具有交易所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的经历。
除了沪深300指数期权之外,沪深300指数衍生出的另外两大期权品种也将于12月23日上市交易,分别为深交所的300ETF期权(标的为嘉实沪深300ETF)、上交所的300ETF期权(标的为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沪深300ETF期权同样采用做市商制。
根据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消息显示,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等12家券商担任沪深300ETF期权主做市商。
北京商报记者 董亮 马换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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