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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证监会通报了上半年操纵市场案件情况。证监会共启动调查40件市场操纵案件,占同期的15%,办结17件,查实14件,成案率82%。这些市场操纵行为包括利用资金优势操纵股价、发布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网络“黑嘴”反向操作和跨境操纵等。
市场操纵案件具有4大特点
7月6日,证监会通报了上半年操纵市场案件的整体情况,共启动案件调查40件,办结17件,查实14件,成案率82%。
证监会称,上半年操纵市场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上市公司内部人员进行误导性陈述、编造虚假信息涉嫌信息操纵。有的与外部机构合谋,控制“高送转”“业绩预增”等信息发布节奏,或故意使用误导性陈述影响投资者预期,以市值管理名义联手操纵市场。二是涉案人员违规聚集巨量资金,滥用杠杆交易,使用虚假申报、连续交易等多种手法操纵股价,引诱市场跟风,导致个股价格大幅波动,积聚较大风险。三是市场“黑嘴”滥用社会影响力对证券或相关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在荐股前集中买入、荐股后暗中卖出,牟取非法收益。有的违法人员以QQ群、微信群等形式“点对点”荐股,诱导投资者在相近时间同向交易制造标的证券价量波动,行为人通过提前买卖从中获利。四是利用互联互通机制跨境操纵市场案件仍有发生。继2016年查办唐汉博利用沪港通机制操纵市场案后,今年上半年又查办了私募基金相关从业人员在香港开立沪股通账户囤积筹码,在内地实施操纵,实现境外筹码获利。
据证监会总结,该类案件呈现4大特点:一是短线操纵趋势明显。二是涉案金额巨大。上半年查实案件平均交易金额接近32亿元,平均获利超过5270万元。不少涉案主体借用民间配资、私募信托等方式聚集交易资金,超过70%的操纵市场案件使用杠杆资金进行操纵。三是违法动机多样,有的操纵利用不同金融产品、不同市场之间相关标的价格相互联动的特点,实现跨市场牟取超额收益。四是违法主体组织化,甚至形成“流水线作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证监会今年以来查实通报的市场操纵案件大多发生在2015~2017年之间,可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全方位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市场操纵案件,证监会今年通报的行政处罚还涉及内幕交易、非法减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行为。
近几年,证监会对扰乱市场非法牟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逐渐加大。在近日证监会举办的行政处罚工作会议暨依法行政(处罚)培训班上,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阎庆民表示,在2015年至2017年三年间,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7件、218件和224件,罚没款金额分别达11.03亿元、42.83亿元和74.79亿元,市场禁入分别为21人次、38人次和44人次。今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工作开局良好,全系统共作出159项行政处罚决定,比去年同期增长41%,罚没款金额63.94亿元,在去年同期基础上再创新高,市场禁入20人次。
最近,监管层对于资本市场的“老赖”也开始进行惩戒,证监会已经发布了二批“老赖”名单,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示,在公示期满后将限制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和民用航空器,惩戒效果明显。
证监会表示,将紧扣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异常交易,密切关注账户联动,进一步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任何时期、任何领域、任何形式的操纵市场行为,坚决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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