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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银河被查存“四宗罪”遭处罚
⊙王乔琪 记者 覃秘 ○编辑 祝建华
ST银河因“四宗罪”遭证监会行政处罚。
11月24日晚间,ST银河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调查完毕,该局拟对包括ST银河实控人、董事长在内的14人共计处罚370万元,另对实控人潘琦在内的5人实施市场禁入。这是潘琦第二次被证监会市场禁入10年。
证监会调查发现,自2016年起,银河生物(即ST银河)及银河集团存在四项违规事实,包括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以上“四宗罪”导致银河生物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据披露,截至2018年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4.7亿元,占2018年度银河生物经审计净资产的34.10%。此外,截至2018年3月,银河生物及子公司共计15次为银河集团等关联方对外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累计金额15.44亿元。
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给ST银河开了两张罚单。
据披露,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拟对ST银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潘琦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现任、时任董事长、董事徐宏军、唐新林、刁劲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张怿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董事叶德斌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现任和时任董事卢安军、王肃、刘杰、朱洪彬、宋海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陈汝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蔡琼瑶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潘琦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徐宏军、唐新林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刁劲松、张怿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因未按规定披露所持有的ST银河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拟决定对银河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姚国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溯源公司上市以来公告发现,早在2005年,ST银河及实际控制人潘琦就遭受处罚,其原因之一是银河集团在2002年、2003年间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04年、2005年,ST银河再次发生违规事件,最终被证监会认定为“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之大成”,被予以重罚,实际控制人潘琦被实施10年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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