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财股网客服
首页
此外,银河证券要求林跃辉退回1169万元后,林跃辉在退还275万元后,又于2007年6月与银河证券签订还款协议,同意返还剩余的中介费,并由天津一家公司的股东宋某提供股权质押担保。2009年,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林跃辉和宋某提起民事诉讼,追索上述款项。张青松认为,银河证券对余下的中介费有合法的民事债权,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可以追回。从无罪退定的角度出发,林跃辉退款并提供有担保的还款协议,是对王长林非法占有涉案款项的主观目的的否定。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上一篇:期货公司创新业务放行 投资咨询业务将率先破冰
下一篇:最牛散户提前潜伏 *ST春晖成功扭亏背后资金涌动
投资亮点 1.公司主营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0年年末,公司拥有南阳天益发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