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托超400亿产品涉嫌违规资金池业务
导读
资产管理产品中的资金池业务,一直以来都是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2018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重申严管资金池业务的强硬态度。
近日有读者向信托圈反映,光大信托旗下两款产品涉嫌违规资金池业务,且规模增长违反“限额管理”的要求。
光大信托涉嫌违规资金池
资金池业务的特征之一是滚动发售,即通过连续发行新的信托单元和到期续发信托单元,保障募集资金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光大信托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光大信托发行的“瑞富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瑞富宝产品”)和“浦汇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浦汇产品”),期限为长期,不定期开放滚动发行每期募集资金期限为3-14个月不等,比如瑞富宝第8期、第9期、第10期,浦汇A、B、C、F系列。
但每款产品对应的信托专户都为同一个,即募集资金都汇集到同一个账户,光大银行北京天宁寺支行和光大银行北京金融街丰盛支行。
最新管理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瑞富宝产品资产组合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87.95%。其中,债券投资31.25%,标准化理财产品56.69%;浦汇产品其他标准化金融资产占比86.005%。
相当于针对同样的底层资产,滚动发行了多期信托计划,并且这些信托计划的资金都是集合起来通过同一个专户进行运作。
信托圈还注意到,这两只信托计划每发布一期都是会给出一个预期收益率,属于“报价型”产品。也就是说产品并非根据底层资产的收益来反应净值,而是根据发行规模自行定价,比如浦汇产品每期的收益率都不同,5.2%、5.5%、5.6%、5.65%,预期收益率不断抬高。
图源:光大信托官网
分离定价是资金池业务最核心、最根本的属性,即资产管理计划在开放参与、退出或滚动发行时未进行合理估值,脱离对应资产的实际收益率、净值进行分离定价。
举个例子,管理人在最初发行某款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时,投资者认购的价格为1元/份;此后不论产品投资盈亏,后进的资金均按照1元/份进行认购,先出的资金均按照事先确定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确定投资收益。
而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资管新规答记者问中,对于如何防范资管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如何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池运作有着这样的表述:
部分金融机构在开展资管业务过程中,通过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资金池运作。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多只资管产品对应多项资产,每只产品的收益来自哪些资产无法辨识,风险也难以衡量。
不过,在信托圈社群里也有资管业内人士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该人士认为“具体到资金池业务,是受信托公司本身业务存量、产品结构等很多指标影响的,不是一般性的理解。并非一说资金池就认为是无穷无尽的募集,那是民间非法集资的玩法”。
另外,该两款产品还存在过渡期内规模快速增长,违反“限额管理”的要求。
过渡期内规模快速增长
资管新规规定了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应当符合规定;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并且提到“同一金融机构发行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
“瑞富宝产品”2018年二季度末规模为146.0316亿元,至2019年一季度末规模飙升为400.8761亿元;“浦汇产品”2018年二季度末规模为174.81亿元,至2019第一季度末规模飙升为364亿元。
图源:光大信托官网
图源:光大信托官网
图源:光大信托官网
图源:光大信托官网
为了了解更多关于这两款产品的信息,信托圈也拨打了光大信托官网所留的联系电话,但一直无法接通。
资管新规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防止监管套利,最终各信托公司竞争的应该是主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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