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月多家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受罚!惯用营销手段曝光
第三方基金销售市场乱象重生,为达到卖出基金的目的,很多基金销售公司选择在营销方式上做文章,可谓是使出了浑身解数。难免会触及到法律法规的红线。
笔者观察到,2019年过去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有多家基金销售公司因违规销售,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包括大泰金石基金、钱景基金、好买基金等。
而从大量的违规案例中,基金销售公司在销售基金时,一些惯用的宣传手段也浮出水面。虽然宣传的手段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要么宣传基金业绩多好,要么采用抽奖、送红包来吸引投资者。所以,基民们注意啦!下次买基金时,若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留一个心眼。
大泰金石基金被暂停公募基金销售6个月
继钱景基金被罚之后,大泰金石基金最近也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
1月22日,江苏证监局对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出具了警示函,并做出暂停其办理公募基金销售业务的决定。据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大泰金石基金在宣传推介、业务流程、信息技术、信息报送、适当性管理五方面均存在违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5日,2015年9月1日获批基金销售资格,是一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据其官网显示,大泰金石基金目前已与国内大部分的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私募基金等机构达成深度合作,与其代销合作的基金公司数量达87家,代销产品共2317只,代销产品数量占公募基金总数的四成。
实际上,针对上述五大违规行为,大泰金石基金曾提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主要有:宣传推介方面,公司违规问题属个别情形,自2016年10月以后未出现;信息技术方面,公司使用的是恒生公司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属于云系统服务器,安全演练均由恒生公司进行并出具报告;业务流程方面,公司补充提供了2017年8月已制定的《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其中包含“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的规定”。
但是,针对大泰金石基金的申辩意见,江苏证监局复核后表示,对前两条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对于大泰金石补充提供的材料中,表明已制定包含“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的规定”内容的相关制度的陈述,证监局予以采纳。
最终,江苏证监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大泰金石基金销售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暂停办理公募基金销售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大泰金石基金首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在2016年6月,大泰金石基金就因宣传推介材料、产品销售协议、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曾被证监会处罚。
已有多家基金销售公司受处罚
基金销售公司被处罚,大泰金石基金并非孤例。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就已经有好买基金、钱景基金、金观诚基金等多家基金销售公司被处罚。
1月2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开出罚单,暂停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中基协要求,钱景基金销售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立即停止私募基金募集活动,暂停业务期间不得从事下列活动: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认/申购(认缴)。
实际上,钱景基金销售公司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并不是第一次被叫停。2017年11月,钱景基金销售公司被北京证监局出具了暂停基金销售业务6个月的监管决定书。中基协当时认为,钱景基金在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风险,不符合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要求。
被连续暂停开展业务的基金销售公司,远不止钱景基金一家。据悉,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公司已经连续3次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通知,被暂停业务合计长达18个月。
另外,新年伊始,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好买基金,也因为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处罚。根据处罚公告显示,好买基金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投教活动为名,向权益类基金产品新客户提供满减券的问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而在此前,利得基金、同花顺(42.43 -1.23%,诊股)基金等知名基金销售机构,均曾因“有奖销售”受到处罚。
基金销售惯用手段曝光
随着基金销售公司大量的违规案例出现,基金销售惯用销售手段也逐渐浮出水面。
笔者简单总结了一下,基金销售公司在销售基金的过程中,对于基金的宣传上,不外乎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晒基金以往业绩。这种方法简单直接,而且行之有效,是基金销售过程中最为常见的营销手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下午简称《办法》)中的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是必须符合一些要求和规定:例如,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等等。
但在现实中,不规范使用某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的情况时有发生。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基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着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二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销售公司还有一个惯用的手段——“让利”投资者,例如回扣、送红包、抽奖、送礼品等等,花样可谓千奇百怪。
对于这些诱导手段,《办法》是明令禁止的。根据《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其中第二项就规定,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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