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12万算高收入是误读 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标准
年入12万算高收入?误读!
专家:收入是高是低怎么划分?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
何颖思
广州日报讯 (记者何颖思 邓翼翼)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随后网上传出了“年收入12万以上属于高收入人群,可能被加税”的消息。
“没有这回事。”针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属于高收入者,将增加税负”的说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昨日对本报记者如此表示。他进一步表示,国务院的《实施意见》中提到的高收入者标准是相对的,并没有绝对标准。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杨卫华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部分媒体把文件中的高收入理解为12万元以上,他个人并不赞成这种说法。杨卫华认为,从税收层面上对高收入者的界定,应该从两方面考虑:首先,应该根据物价水平的变动实时调整标准。其次,在不同的地区也应该有所区别。
实际上,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是从2006年便发文明确,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不过文件中并没有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为高收入者。
杨卫华认为,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现在来看这个标准也需要有所调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消费范围的扩大,收入标准也应该相应地扩大。” 据新华社电
记者韩洁、申铖、李劲峰、乌梦达
焦点一 年收入多少属于高收入者?
近期,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七类群体,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其中提出,要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这项政策提及的“高收入者”,按什么标准来确定?有舆论认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属于高收入群体,将是个税改革中重点调节的人群,这意味着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群体个税将增加。
记者采访了解到,“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属于高收入者”的说法,源于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个税申报制度。
业内专家介绍,在个税申报政策制定时,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确实是收入比较高的群体,如申报实施第一年,全国仅有168万人申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当时选择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群体进行纳税申报,是为后续个税改革进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年收入12万元,并不涉及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界限。
那么,年收入多少才属于高收入者?长期跟踪个税改革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说,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没有确定过高收入的标准。“我国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区收入存在差距,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只是相对概念,不是绝对概念。”
以个税最高税率适用群体为例,我国适用于个税45%以上税率的,为年所得96万元以上群体,是我国去年城镇职工平均收入的15.5倍;美国适用最高39.6%税率的,是年所得40万美元以上群体,约为美国人均收入的9.3倍。
焦点二 个税改革将怎么改?
“当前公众对高收入者标准的关注,背后原因在于个税改革进展慢。”孙钢说,个税改革后,也依旧会按照税率表征税,因此今后各收入群体中,税收如何调节收入分配,还得以个税改革后推出的税制为准。
业内专家介绍,个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力度。在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中,最主要的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增加扣除项。
“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就是工薪所得基本扣除额。”李万甫表示,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将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如在现行3500元和三险一金基础上,今年起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还将开展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李万甫等专家介绍,个税改革下一步重点或将是增加家庭扣除项。当前经常出现一个人赚钱,承担全家子女教育、房屋贷款、老人赡养等家庭支出。因此,今后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房贷、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使税制政策更加合理。
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对个税改革介绍,个税综合计税研究内容,将包括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扣除,抚养孩子费用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扣除等。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财政部等部门起草的个税改革方案,在今年两会前就已提交国务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说,个税修改要经过法律程序:首先国务院要拿出修改草案,然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于个税是直接税,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很可能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讨论,最后还要在网上征求意见,最后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目前,个人所得税属于按月征收。朱青介绍,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的个税,需要按年申报纳税,所以最好从一个自然年度(纳税年度)开始实行新的个税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快也要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行。
焦点三 个税改革还面临哪些难点?
不少受访专家指出,按综合分类相结合方式实施个税改革后,在调节二次分配、个税实际征管等方面还存在三方面突出难题:
——个税占比偏低难以发挥调节作用。孙钢等专家表示,目前个税占税收总比重过低,在发挥调节收入、解决分配不公方面的作用仍不突出。据介绍,2015年我国个税总额为8616亿元,占税收的比重只有6.3%。专家建议,个税改革要进一步完善二次分配的作用,通过税改促进社会消费和经济增长。
——大量现金交易难以纳入监管,税收征管能力仍存漏洞。专家表示,以个税为代表的所得税,由于需要掌握纳税人详细收入、开支等涉税信息,才能准确核算纳税所得,避免偷税漏税,这对税收征管能力要求更高。
李万甫表示,由于当前仍然存在大量现金交易等情况,因此个人收入和申报的精确确认还难以做到。此外,部门和区域间信息孤岛的问题,也使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实际的信息。
——高收入群体征管仍存漏洞。中山大学财税系教授林江表示,社会上有把个税认为是征收工资税的说法,主要是工薪阶层采用企业代扣代缴和税务部门核查的办法,但一些企业高管等高收入群体却可以把个人支出纳入企业成本,规避个税缴纳。
李万甫表示,高收入群体个税跑冒滴漏,需要完善政策,加快建设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既要鼓励社会财富积累和勤劳致富,也要堵住偷税漏税的漏洞。
专家表示,个税改革很难一步到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个税改革社会敏感度高,改革关键要形成社会最大公约数,坚持“开门立法”,制定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从而提高公众对税法的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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