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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网贷行业监管,银监会副主席曹宇谈到了四方面: 一、明确P2P网贷机构的信息中介本质属性。去年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业务边界,强调P2P网贷中介符合、普惠金融、信息中介线上经营小微分散、专注主业等特征,逐步回到规范发展的轨道上。 二、确立备案管理要求,明确了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并行的基本监管框架下,将备案作为监管前提与基础,按照新老划段原则对存量机构进行资质甄别,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明确监管范围,杜绝监管套利。 三、建立P2P网贷资金存管机制,对于规范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商业银行与P2P网贷机构按照平等资源互惠互利市场化原则,积极开展基金存管业务,有利于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四、提出强制信息披露要求,网贷机构要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创造透明、公开、公正的网贷经营环境,实现行为可监测,过程可监控,增强市场信心。 当下,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银监会正在开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曹宇表示,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行业底数初步摸清,机构异化趋势得到扭转,P2P网贷行业风险整体水平正在下降。“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坚守风险底线要求,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曹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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