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什么时候复牌?股票中毅达600610复牌时间安排
中毅达600610什么时候复牌?股票中毅达600610复牌时间安排 小编为大家介绍中毅达什么时候复牌,具体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针对媒体不实报道,公司发布了澄清说明。同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80号)发布了回复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13日起复牌。
日前有媒体报道质疑公司“提前确认工程收入”、“厦门中毅达年度利润预测表与公布数据差异”、“苗木资产涉嫌虚增”事项,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具体澄清说明如下:
一、媒体报道公司“提前确认工程收入”与真实情况不符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项目收入、结转工程项目成本。期末根据验工计价资料确认的完成进度确定完工百分比,根据标的总收入与完工百分比的乘积减去以前期间累计已经确认的收入,确认当期收入。根据项目预计总成本与完工百分比的乘积减去以前期间累计已结转的工程项目成本,确认当期结转工程项目成本。
(一)福建上河确认工程收入的说明
媒体报道称,福建上河的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项目于2016年12月份已完工,完工率100%,确认收入近6000万元。而中铁十七局相关项目人员却告知记者,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项目,预计2019年完工。
实事情况:福建上河仅分包了整个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项目的土方工程,是该项目的前期工程,该项目还包括高铁客运站建筑、装潢、绿化等工程并未分包给福建上河。即是说2016年12月份是指上河建筑的土方工程完工,中铁人员预计2019年是指该项目整体完工。
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项目是福建上河作为专业分包与中铁(贵州)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6日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已于2016年12月完工;贵州县息烽县龙泉大道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福建上河作为专业分包与中铁十七局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已于2017年3月底完工;福建上河均严格按签署的分包合同履行,照建造合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提前确认工程收入的情形。前述项目合同及相关附件、相关文件,以及项目收入确认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公司均有存档。
媒体报道涉及福建上河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表(数据自2016年年报):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起始年月完工日完工百分本年确认本期投入累计确认累计投入
期 比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贵州县息烽县龙 2016年 2017年
泉大道建设项目施 23,800.06 06月 03月 87.61% 20,242.99 17,365.10 20,242.99 17,365.10
工二标段
贵阳市花溪区孟 18,536.22 2016年 2016年 100.00% 17,996.33 14,886.56 17,996.33 14,886.56
溪路二标段 08月 12月
修文县桃源大道 2016年 2016年
道路工程设计施工 5,109.25 09月 12月 100.00% 4,602.92 3,825.03 4,602.92 3,825.03
总承包施工一标
毕节市梨树高铁 2016年 2016年
客运枢纽中心项目 6,580.00 08月 12月 100.00% 5,927.93 4,884.61 5,927.93 4,884.61
土石方及地基处理
工程
贵阳观山湖区现 2016年 2016年
代制造产业园京东 4,977.77 10月 12月 100.00% 4,832.79 3,982.22 4,832.79 3,982.22
路项目
(二)厦门中毅达确认工程收入的说明
针对厦门中毅达众多项目中的三个项目,整体推论得出金砖项目存在“提前确认工程收入”的论证方式有失偏颇。
项目合同的完工进度是预计完工进度,指预定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正常能完成的进度,如果履行条件受到变更,完工进度也随之变化,该条款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福州三环、沈海高速和集美过境三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开工时间和业主设计变更的原因导致完工比例和完工时间与预计的不一致,类似情况在建筑施工行业中较为常见。而“金砖项目”是厦门召开金砖五国会议所 立,其特点为工期短、工程量大。
事实情况:厦门中毅达未与厦门市公路局签订过“金砖项目”合同,相关媒体报道对项目理解有所混淆。“金砖项目”均按照建造合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提前确认工程收入的情形。
媒体报道涉及厦门中毅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表(数据自2016年年报):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起始年月完工日完工百分本年确认本期投入累计确认累计投入
期 比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湖滨南路绿化提升 2,016.年 在建
工程 3,460.33 12月 70.00% 2,182.19 1,745.75 2,182.19 1,745.75
集美大道绿化景观 2,016.年 在建
修复工程 655.20 12月 50.00% 295.14 236.11 295.14 236.11
孙坂北路以及国道 2,016.年 在建
324线修复工程 1,938.00 12月 50.00% 872.97 698.38 872.97 698.38
南山路、南山西路 2,016.年 在建
绿化提升 1,835.00 12月 55.00% 909.23 727.39 909.23 727.39
(三)审计机构对确认工程收入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建造合同的结果是否可靠估计确认当期合同收入。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造价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的比例确定,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百分比再减去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收入。在合同竣工决算后,公司根据竣工决算金额与原累计确认的收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并计入竣工决算当期损益。②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如果已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按能够收回的合同成本予以确认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已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收入。
在2016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主要工程项目执行了实地检查;选择重要的客户和供应商实施走访,了解与客户、供应商合作方式、交易内容、金额等;结合往来款项实施函证程序,检查与账面记录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检查了公司与分包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并根据计价单显示的完工比例重新测算、对期后开票及回款事项进行核查,检查主要工程合同、获取并核查了上河建筑2016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缴税记录等审计程序。
公司2016年报审计机构得出核查结论:公司收入、成本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
同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就媒体报道发表声明:
1、经核查,我所首席合伙人及其他管理合伙人以及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人均未收到过《国际金融报》记者的电话。
2、根据《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仅授予总所,因此不能以分所名义出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报告,中毅达是上市公司,其年审是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同时,上市公司的年报应该由上市公司出具,不可能由事务所出具,所以报道中有关“中毅达的年报是亚太(深圳)分所出具的”是严重失实;另外,我所(深圳)分所根本没有报道中所说的田(音)姓负责人,从工商信息和注协网公开的信息中均可以查到并证实。
综上,国际金融报上述报道所涉及我所两件事项均属不实报道。
二、媒体报道“厦门中毅达真实年度利润预测表与公布的数据大相径庭”与真实情况不符
报道中所称年度利润预测表,仅是利润预测表,并且该表制作于2016年10月,该表显示厦门中毅达在2016年的收入为3224.14万元,该时点厦门中毅达尚未中标“金砖项目”,2016年 “金砖项目”确认的收入为4259.53万元,利润预测表预测的收入与金砖项目收入合计7483.67万元与最终披露的2016年厦门中毅达收入8138.13万元并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公布的数据大相径庭的说法。涉及厦门中毅达的财务报表数据,具体以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媒体报道公司“苗木资产涉嫌虚增”与真实情况不符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6月21日已对苗木资产举报事项发出过问询函,公司于6月26日发布了关于对公司有关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同时林调机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也出具了书面的说明,林调机构结论:不存在人为增加苗木数量、提高苗木规格的事项;评估机构结论:本次以市场因素、苗木的状态及树体特征不同、苗木的珍贵度及品相维护为评估的前提条件,本次评估价格的确定是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审计机构结论:经审计,未发现厦门中毅达的生物资产存在异常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为98,591万元。
对于盘点工作,每年年终时厦门中毅达会组织人员进行内部盘点,同时林调公司进场会同苗场工人和负责人一起进行苗木实地盘点,从而形成每年的林调报告。提供给审计的盘点表需只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的形式重新编制并签字确认而已,根本不存在媒体报道中所称采取”闭门造车“的形式来制造数据。媒体报道的照片是盘点表的财务字条,是在做财务基础盘点工作时下发的,前期表格上签字不符合规范,所以要求重签。
经核实,近期厦门中毅达无离职高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四、公司股票申请复牌
针对媒体不实报道,公司发布了澄清说明。同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80号)发布了回复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13日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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