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竞争日益激烈 监管需跟上
随着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日益增多,其激烈竞争将成为一种常态。专家指出,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应比照线下的有关金融管理政策,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以促进新行业健康发展。
产品日益多样化
2014年1月22日,微信“理财通”正式上线,当天微信用户往理财通存入金额超过8亿元。而去年6月13日上线的余额宝,第一天募集资金为3.5亿元。
去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相继出现多种现金理财工具。阿里巴巴的余额宝2013年6月13日上线,七日年化收益率为6.6%。百度百发2013年12月23日上线,七日年化收益率为8.0%。网易现金宝2013年12月25日上线,七日年化收益率为6.5%。
今年新年伊始,苏宁云商零钱宝于1月15日正式上线。这是在苏宁云商旗下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余额理财产品。与“零钱宝”同天上市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还有腾讯活期通。“零钱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为6.9%,“活期通”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为6.4%。
互联网金融呈现一片繁荣景象。支付宝从去年6月推出“余额宝”以来,规模已经超过2500亿元,有力地带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大发展。数据显示,如今已有超过20多只“宝类”产品相继推出。不仅如此,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包商银行等多家银行还推出了类余额宝产品。
这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以及各种类余额宝产品,最大吸引力在于其便捷性,即“T+0”模式的货币基金,大部分产品都能够实现资金实时划转、当天申购当天计息。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互联网系产品7日年化利率普遍在5%到7%之间,而银行系宝类产品则普遍只有4%到5%。银行系产品普遍为5万起售,而互联网系则多为1元起售。
竞争将成为常态
随着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和金融产品的销售范围以及销售速度的提升,互联网金融产品之间的价格竞争将日渐激烈,投资者择优而定。收益的比拼必然是金融产品间竞争的重要内容,而在这种比拼下,短期内金融产品的收益预期将被提高。
微信理财通自1月22日上线之后,其七日年化收益率持续走高,日前最新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已经高达7.9%,远高于支付宝“余额宝”的6.4%、网易“现金宝”的6.4%。据悉,理财通目前规模已经过百亿元。
微信理财通如此迅猛的发展势头势必影响到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收益。长久来看,虽然余额宝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的霸主地位已然确立,但余额宝作为一款普通的货币基金,并不比其他货币基金的收益更高。所以,其他类似基金的分流作用会十分明显。
目前各类产品所绑定的货币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均在6%以上,约是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18倍。如此多的同质化产品在一个平台上竞争将成为行业常态,这势必导致用户资金分流和一些产品盈利的下降。即使像余额宝这样的“龙头”互联网理财产品,在激烈的竞争中,也不可能长期保持高收益。
互联网评论人士洪波表示,在互联网金融的“高温”下,竞争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只有通过竞争才能给市场用户带来多样的产品与服务。
加强监管促发展
表面上看,投资者因为短期收益率的提高而对理财通或余额宝兴趣大增。但实际上,若是没有其方便的消费渠道、广阔且日益拓宽的支付应用,投资者还能否那么大量地涌入呢?还能否持续数年把资金放在这些产品里面呢?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竞争势必将日益激烈,但收益率的竞争不该是竞争的主阵地。如阿里和腾讯的巨大客户数量并不是所有的关键,方便成型的购买习惯和日益拓宽的使用和支付渠道,从某种角度看才是最大的关键。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片面强调高收益、低风险,容易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久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机遇和挑战,有关监管层应当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避免因收益率而引起恶性竞争。互联网金融机构也应当加强内部风险管理,通过大数据资源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探索移动互联金融的长期发展路径。
互联网金融看似玄幻,其实走的就是“互联网+金融”的道路,金融的本质没有改变。有关分析人士认为,线下的金融业务搬到线上,应参照线下管理模式照章办事,不要因互联网金融而给予特别优待。比如,小贷公司监管归口银监会,对应的P2P贷款监管自然应由银监会牵头;余额理财背后是货币基金,则应由证监会负责牵头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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