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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中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损害自身权益的各主要领域,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了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中既有财产权益纠纷,如老年人财产权保护、老年人委托理财,也涉及人身权益的保护,如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遗产分割时照顾老年人利益。最高法方面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退休后,老年人约上好友外出旅游成为常态。然而,老年人在旅游中遭受损失后很难维权,如何留证、取证;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老年人关注的焦点。同时,针对近年来高发的“以房养老”理财骗局,最高法也提醒老年人,还需时刻保持理性和冷静,审慎选择投、融资渠道,以免落入“请君入瓮”的“套路”之中。
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2019年12月,20位老年人与案外人张某某协商组团前往福建旅游事宜,由张某某负责安排签订合同及对接,于某某则作为老年人团体的代表,通过微信转账向其交付旅游费用。后收到旅行社发送的电子合同,因参团人员变动多次发生修改,旅行社数次向其发送的电子合同均带有合同专用章。
次年1月,旅行社再次发送电子合同后,原告代表20人签字予以确认。合同对签约双方、旅游产品名称、旅游日期、旅游费用等进行约定,并附有游客身份信息和旅游行程单。后因疫情未能出行。于某某与张某某沟通退款事宜,张某某以公司未向其退款为由拒绝退还,20位老人均诉至法院。旅行社辩称,张某某并非其员工,与于某某沟通签约并非经其授权履行的职务行为,无权代理及收取旅游费用。
最高法表示,上述案件系老年人在无代理人情况下涉复杂法律问题的团体性维权类案件,公布此类案件有利于引导旅游机构依法订立合同,规范签约行为,自觉遵守市场交易秩序。同时最高法也提醒老年人,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审查相对人是否有相应的代理权和签约资质,并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而针对近期在市场上频繁出现的“以房养老”类案件,最高法民一庭主审法官王丹介绍:“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模式给‘名下有房产、手中无现金’的老年人养老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但从司法实践看,目前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借用‘以房养老’的名义,欺骗老年人,以达到非法侵占老年人房产的目的。”
而在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也提及了一起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的“以房养老”理财骗局。案件中,不法分子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就案涉房屋买卖存在恶意串通,其中之一的龙某以规避实现抵押权法定程序的方式取得出卖案涉房屋的委托代理权,且滥用代理权与买受人刘某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原告高某的合法利益。
最高法表示,近年来,“以房养老”理财骗局频发。许多老年人为投资“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将自有房产进行抵押,背负巨额债务,又在行为人的恶意串通之下失去自有房产,导致房财两失。对此,最高法提醒老年人,还需时刻保持理性和冷静,审慎选择投、融资渠道,以免落入“请君入瓮”的“套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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