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按家庭征收值得期待 宜稳步推进
近日有消息称,今年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将启动,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虽然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确认,但在结构性减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逐步推进的当下,仍引发了多方面关注与热议。专家认为,与按居民个体征收所得税相比,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存在更多优点,若今年能够真正开展相关工作,无疑将有助于进一步减轻我国纳税人负担,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专家:个税改革不能仅靠提高起征点
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多次进行调整,2006年从800元上调至1600元,2008年提升至2000元,2011年提升至3500元。历经数次调整,纳税人负担不断减轻,反映出政府利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努力。
而随着当前结构性减税、收入制度分配改革的步伐不断前进,有声音指出,要进一步推动个税改革、减轻税负已不能单纯依靠提高起征点,可考虑推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制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黄贺红表示,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要标准是纳税人的收入情况,而没有考虑纳税人的支出情况。尽管很多纳税人的收入水平相近,但在赡养老人和教育子女等家庭负担方面却不尽相同。而按家庭征收所得税,就可以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负担状况,较之单纯提高起征点,这一做法更有利于降低家庭支出成本,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江苏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蒋大鸣表示,在现行个税制度下,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平,如有的家庭中一个成员的月工资收入达到了纳税标准,但其他人都没有收入;而有的家庭中各成员月收入虽达不到纳税标准,但平均收入却可能超过前者。如果按家庭征收所得税,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即是指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收入加总后,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不少发达国家都按此征收所得税。如美国的税收主要以家庭全年收入计算税率。德国的个税类别也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加以区分,如已婚家庭子女未满18岁,子女在27岁以下但仍在上学的,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造成高额开支等情形,可以减少个人收入所得税。在法国,根据经济状况和子女多少不同,每个家庭所缴纳的所得税均不同。许多日本人尽管年收入处于同一水平,但如果抚养的子女人数不一样,赡养的老人数量不同,缴纳的所得税也有不小的差距。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将成未来个税改革方向
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自实施以来,长期实行分类税制,而早在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国家就已明确个税的改革目标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王素荣表示,所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将个人的各种收入项目加总按综合税率计征,二是以家庭为征收单位,三是要以年为单位征收,在每月征收之后,年终要进行调节。按照这种方法,那些具有多种收入渠道的高收入者就会因为各种收入加总综合计征而适用更高税率,而低收入阶层却通过家庭特定费用的减除而获得减税。
针对当前关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所得税”的讨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这实际上传递出个税改革亟待从分类向综合迈进的改革信号。
长期以来,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而目前有关部门启动的“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正是为这一改革奠定了技术基础。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这项工作很有可能是为按家庭征收个税做铺垫,只有个人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全国税务信息的统一,才能进行个税改革向家庭过渡,这是一个必要的技术条件。解决地税个人信息联网是个税改革的第一步。
——多措并举稳步推进个税改革
尽管推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尚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但其事关分配的公正公平与家庭的整体福利,在近期各方多次强调要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情况下,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宜早不宜迟。
综合各方人士意见,在具体操作层面,可考虑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着力开展相应工作:
一是全面准确登记财产信息。分析人士王国红撰文提出,收入所得税调整的对象应该涵盖家庭的一切收入,而不能仅仅是指薪酬收入。所以税务系统联网的个人信息不能仅为薪酬信息,还应该覆盖所有经济收入信息。家庭成员在正常薪酬收入之外的投资、财产处理等收入均应纳入个人所得税调节的范围。准确全面的掌握家庭的收入,首先需对每个家庭个人的财产信息进行准确登记,这就需要相关的国家配套政策及时跟进,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否则税务部门全国联网的个人信息就是不完整的个人信息。
二是明确税前扣除项。云南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张丽华表示,个人信息能实现全国联网,将为实现家庭综合征收个税改革提供前提条件。如果家庭成员信息能够全面、充分,明确税前扣除项就显得更加重要。其他一些国家的税前扣除项有很多,如教育、医疗、购房等。如果今后我国的个税确实能够实现以家庭征收,这些税前扣除项应该得到明确。因为这些都是百姓生活必须的各项支出,将这些考虑到个税的征收当中,并按照家庭人均来考虑,将能减轻群众的生活负担以及缴税负担。
三是切实加强监查力度。黄贺红指出,若按家庭征收个税,则在“征税”的同时更要注重“查税”。由于按家庭纳税是个人申报,在报税过程中可能出现瞒报、虚报等情况,这就要求从政策上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并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切实加强税务监查。
有专家提出,目前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税改革尚在技术准备阶段,未来可尝试在一些信息化程度高的城市进行试点。刘桓认为,我国地域广阔,待全部地区条件具备才全面推行按家庭综合计征并不现实。预计按家庭综合计征所得税会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个人信息归集程度较高的地区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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